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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保险法修改获全国人大通过

2014-09-01 08:47:07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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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新皇冠体育: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8月25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新皇冠体育: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说,为落实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新皇冠体育: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新皇冠体育: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皇冠体育: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等五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于8月31日表决通过新皇冠体育:修改相关法律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将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删去第二百一十三条中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和“或者擅自变更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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