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养老保险有着优秀的设计基础,但笔者认为还需做一些改动,让制度能覆盖全社会以及没有资金缺口。此外,为了全面优化退休保障,还得有一个优化的包括能达成居者有其屋的收入补贴机制。
职工保现状
覆盖企业职工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下称“职工保”)属强制性质,分两部分,主要的是社会统筹部分,由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0%缴款,采用现收现付制,即政府以本年度收取的缴费来支付同年发放的养老金,因此避免了把庞大的缴费拿去投资的费用和风险。而职工退休后养老金与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因此不愁追不上物价水平。
职工保统筹部分的另一个优点是有“拉上补下”的收入再分配功能。方法是︰
(一)先假设没有再分配功能,则计算待遇如下︰替职工算出每个缴款年度其工资为当时社会平均工资的多少倍数(可能高于或低于一倍),把历年的倍数都加起来,乘以1%,便得出他退休后可以支取当时社会平均工资的倍数。假设某职工历年的工资都是(或平均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半(0.5倍),他工作了40年,那么他的养老金为社会平均工资的(0.5×40×1%)即0.2倍。
(二)计算拿平均工资者的待遇︰假设有人在岗时拿的恰恰都是(或平均是)社会平均工资,即倍数是1,那么他在企业干了40年后,可支取社会平均工资的(1×40×1%)=0.4倍。
再分配的运算便是将以上(一)和(二)的结果加起来除以2。以上面工资每年(或平均)为社会平均工资一半的职工为例,他可以得到社会平均工资的(0.2 + 0.4)÷ 2 即0.3倍,而不是未经再分配的0.2倍,即他多得了50%。按同一方法可以算出,对一个工资历年或平均为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人来说,企业替他的缴款中有四分之一是用作发给别人的(0.8倍变成了0.6倍)。
职工保统筹部分目前有资金缺口,首先是缴费不足的问题︰一个是目前支取养老金的人群中,有些过去并没有企业替他们缴款;另一个是企业要负担20%的统筹部分和8%的个人账户缴款,有些企业欠缴。
这里面有基本收支缺口︰用现行的参数计算,计划是收不抵支的。可以算出︰办法足以支持发放略多于20年,而据估计我国的男、女性在年届60岁时分别平均可活18年和21年,但基本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从事特殊工种的再低5岁,可见在女性方面有着明显的资金缺口。
还有地方性的资金缺口:目前的养老保险由地方政府统筹,由于人口流动,即使制度整体上收支平衡,也会出现个别地方收支失衡。
职工保的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缴费是从工资中扣8%,获得以不低于定期存款的利息积累。将退休时账户的积累额除以139,加上利息,即为每月的发放额。没有再分配机制。
个人账户的问题是基本收支缺口大,因为积累额只够支付139个月,只合到11年半,大幅低于人均预期剩余寿命,因此需要大量财政补贴。而这补贴并不是按不敷之需的,反而工资越高者所得的补贴越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状
2014~20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下称“城居保”)将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性质为自愿参保,有政府补贴。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并非保险性质,而是政府给每个参保人的划一按月补贴。第二部分是个人账户,有不同档次的缴费额供参保人选择,同时政府提供补贴,往往也相应地分档次;和职工保的个人账户一样,有利息,每月待遇也是退休时积累额除以139。
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平均待遇颇低,反映了很多人投保额偏低;原因大抵是这“两保”并非强制,而回报率可能不够有吸引力,政府又难以大幅增加补贴,因为三种补贴——划一补贴、分档次补贴和上述积累额除以139所意味的补贴都并非按不敷之需,后两者且往往为需要较低者提供较多补贴;政府每满足多一点低收入者的需要,得额外付出许多倍的开支。
打造全覆盖的基本养老保险
由上可见,笔者认为可以做如下改革︰全部劳动人口都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即所有劳动收入包括自雇收入,连同收入保障补贴都须缴款,按统一的缴款率从收入中预扣;采取现收现付制,照现在职工保统筹部分的办法,算出个人每年收入合到社会平均收入多少倍数,把各年的倍数加起来,乘以一个因子(以职工保而言现在是1%),经过上述的再分配处理(计算与社会平均值的平均值),便得出待遇为退休后社会平均收入的多少倍数。
虽然历年收入倍数是相对于个人所在的市或县的社会平均收入,但可以运用各地的收入数据,最后得出一个相对于全国平均收入的待遇倍数,让人在任何地方支取都可以。整个制度应由单一国家机关在各地运营——但可以转授地方部门代理。
基本养老金的缴款率可定为收入的20%。前面提到,以20%缴款率,倘沿用现行职工保的1%待遇因子,一个收入一贯(或平均)为社会平均收入的职工,工作40年退休后,养老金为社会平均收入的40%。而因为有再分配机制,收入越低者,替代率会越高。加上可以预期我国社会保障安全网会日趋完善,20%的缴款率应该足够。
去除资金缺口
为了弥补上面提到的基本收支缺口,必须对现在职工保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采用的参数做出修订。应首先考虑提高退休年龄,因为随着医药和生活条件的进步,六旬老人的体能已胜于从前;而从经济增长角度看,也有需要提高退休年龄以缓解劳动人口下降的理由。
我们可以这样来估算︰每提高退休年龄一岁,可将基本养老金的缴款率降低一个百分点(例如从20%降到约19%),或将待遇提高约5%(即将1%的乘数因子增加到1.05%),又或将发放年限延长1岁;同时可以将个人账户的发放年限延长约1.05岁。看来,要弥补收支缺口,在基本养老金来说单单提高退休年龄已足够,但在个人账户而言,即使提高退休年龄5岁,仍须显著加大现为139的除数因子。
除了须尽快一次性地修订参数外,由于人类寿命可以因科技突破等因素而出现未能预测的转变,还须在日后有需要时对参数再作微调。另外,由于人类寿命在延长中,为公平起见,可以将人口按出生年度分段,每段的待遇参数反映该段人口的预期余下寿命。上述两类安排,都已体现在一些被认为是国际上较先进的养老金体系中。
一旦实施新的基本养老保险,所有劳动人口都马上缴款,但当中许多人要多年后才支取养老金,因此在实施早期财政上会有大量特殊盈余。这些盈余,可首先用于填补过去遗留下来的资金缺口。
配套社会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机制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让收入越低者得益越多;但新制度的基本养老保险与个人账户都不提供政府补贴。虽然养老保险与保障性补贴同属社会保障,但社保补贴应凭特设的机制,恰恰满足个别家庭的不敷之需——即其收入与其受保障生活水平之间的差额,以达到科学化经济管理所要求的高效。
笔者认为该收入补贴机制可以设计如下︰先订立社会保障生活水平(包括住房水平)为社会平均收入的某个百分比,但这水平并非单一而是系统性地按家庭成员人数、年龄、残疾等情况而差异化,又随着家庭的劳动收入增加而按比例提高,以鼓励多劳多得,从而惠及了收入从零到社会中低标准的家庭。补贴额便是个别家庭收入低于保障水平的差额。由于所保障的住房水平将基于市场价格,补贴将确保所有家庭都有能力在市场上自主买房或租房。
就退休保障而言︰(一)这覆盖低到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补贴机制,比起现存的“低保”(低收入保障)、保障房和最低工资这三种机制,胜在能全面、准确和没有副作用地补足不敷之需,帮助这些家庭负担自己的养老保险;(二)它体现住建部2011年底宣布的住房补贴货币化,达致居者有其屋,从而赋予人到老年可以运用的资产;(三)对那些养老金和积蓄达不到社会保障生活水平的老人,它提供了安全网。所以,它能在我国的老龄化大潮中,让所需的养老保险缴款率、个人其他储蓄率以及税率都能达到合宜的较低水平,有助于国家的财政效益、竞争力和消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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