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记者刘发丁 曹美丽)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我国巨灾保险试点在宁波破冰,市民因自然灾害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可获赔偿。
宁波市第一份巨灾保险今天(11月11日)开始正式生效。宁波市民政局作为投保人,出资3800万元为全市约1000万人口购买巨灾保险。宁波市民政局副局长许义平介绍:“之前灾害来的时候我们主要是通过政府的社会政策进行灾害的救助,同时我们还有一些社会力量的救助,这次巨灾保险制度又充分利用了市场的机制来扩大救助的补偿。
3800万元的保费,最高赔付额度为6亿元。保障对象为自然灾害发生时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和常驻居民的家庭财产。因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导致人身伤亡的,赔付最高10万元/人;住房发生财产损失的,救助额度最高2000元/户。宁波市成为全国首个政府出资为居民人身意外和财产损失购买巨灾保险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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