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韩宋辉 在中国保险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政府与保险业对话”专场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和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分析了保险在公共管理创新中独特的地位,强调了两个重要点,一个是要依法治国,一个要发挥市场力量。
他指出,首先,保险有市场化的社会风险管理的功能,也就是保险具有非常强的基于市场化的社会管理功能;其次,要将保险作为构建新时期公共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第三要通过顶层设计和立法更好的来发挥保险作为公共安全管理的一个作用,其实这种强制保险和准强制保险模式,在我国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是必要的;第四,应该逐步地让政府从一个当事人的身份退居管理协调人的身份,现在出了问题都只能政府冲到一线作为当事人,什么时候能够让政府退到后面作为协调人,只是协调保险公司应该怎么赔,赔到位了没有,受害者的诉求是不是合理;第五,要很好的发挥称之为保险的正外部性特征,通过保险的承保政策和定价机制,这个机制本质是发现机制,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机制,这样能够推动整个社会的公共管理。最后,所有的这些都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保险公司自身能力的建设,如果我们能力跟不上,那么这些的机会、这些责任的发挥,那可能也只能是良好的愿望,也不能把它转换成这个行业发展的具体的实际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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