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 通讯员 李春妮)油价迎来“十一连跌”,今日零时开始,厦门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重回“1元时代”。
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2014年12月26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厦门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6.47元/升下调至6.05/升。根据厦门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市发改委昨日表示,从2015年1月6日零时起,下调厦门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即从现在每趟次加收2元下调到1元。据悉,这也是从2012年3月至今近3年时间后,燃油附加费标准重新回到1元。
市民今起乘坐出租车只需多付一元燃油附加费,若遭遇“乱收费”,乘客可保留好票据并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