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3日16时许,一辆车牌为闽A21T06的运钞车在前往长乐谭头邮政储蓄所运钞途中,在福州长乐市麻竹村综合广场附近坠入闽江。1月14日0时20分左右,运钞车被打捞上岸,4名工作人员不幸遇难,车上共发现现金1.6万余元。
据悉,运钞车购买于2008年,已使用6年,所属单位为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守押分公司,承保单位为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理赔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立即安排查勘人员赴现场对人伤情况及车辆损失等进行查勘,车辆初步定损为17万元。由于事故原因不清,目前长乐刑侦部门已介入调查,具体情况要等长乐刑侦部门出具的事故报告为准。”
据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业务部陈小姐介绍,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守押分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在人保财险投保了团体意外险,保单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0日,目前保单已失效。经排查,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守押分公司2014年下半年投保的雇主险中并无4名遇难工作人员的名字。
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守押分公司是否有为发生事故的运钞车4名工作人员重新在其他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目前尚在调查中。
(陈祺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