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中国人寿连江支公司近日向连江县信用合作联社赔付保险金7万元,用于偿付客户黄某6万元贷款和1万元利息。
据了解,2014年4月,连江县下宫乡黄某为了投资向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6万元,贷款时也向中国人寿连江支公司投保了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缴纳保险费仅105元。
中国人寿连江支公司接到报案后,主动联系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开展理赔调查。2015年1月12日,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第一受益人身份向连江支公司柜面提供齐全理赔材料。1月16日结案,连江支公司向连江县信用合作联社赔付了保险金7万元,用于偿付黄某贷款6万元和1万元利息。
百元保费,不仅为不幸遇害的黄某偿还了贷款,减轻家庭负担,同时也为银行规避的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