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会”期间,海都报连续关注“民营医院难入福州医保”问题,引起了省政协委员的关注和讨论。福州市人社局回复称,福州将取消医保定点的准入年限。
昨日,记者从医保中心获悉,福州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计划增设70余家市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放宽准入条件取消空间距离限制
据了解,本次增设对象除了四城区(含大学城)门诊部(含)以上医疗机构外,还将首次纳入养老机构内设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医疗机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医疗机构。其中从事美容、整形、口腔等专科医疗机构不作为此次增设对象。
进一步放宽医保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及信息变更的时间、空间距离限制,对定点零售药店经营面积、人员配备不作另行规定。
根据此前福州市人社局下发的相关规定,在福州市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必须在福州行政区域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业满一年且一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在空间上,营业场所周围参保人员达到3000人以上且100米范围内无已定点零售药店等条件。而根据此次新下发的文件,增设对象不再需要考虑是否成立了一年以上,也无需考虑周边已有几家定点单位,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申请。
符合条件的医疗单位于2月26日至3月5日9点至12点、13点至17点登录市医保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完成后向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人社局窗口递交相关纸质材料。福州市人社局将对申请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具备条件的单位将于3月下旬接受现场考核。
业内:有利建立良善竞争
记者了解到,福州医保定点医院近年来未大规模开放,福州约有200家民营医疗机构被拒福州市医保大门之外。2009年,福州医保定点医院曾大规模增设过,当时16家医疗机构成为福州医保定点。2011年,福州医保定点医院又开放过一次,当时仅盘屿中医骨科医院、瑞来春堂国药馆入保。时隔四年,福州市重开增设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大门。
据业内人士认为,民营医院被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后,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百姓多元化的医疗需求。同时对于建立良善的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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