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福清市入选新一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马尾区亭江镇亭头村、福清市阳下街道溪头村、长乐市梅花镇梅新村、闽清县梅城镇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鼓东街道庆城社区、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福州市气象局、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福清海关、闽侯县国家税务局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1年12月我市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提出了“文明福州持续文明”的要求。全市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在新的起点上打造幸福之州、建设文明之城。
(福州日报记者 李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