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9日消息(记者周益帆 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您还记得过去一年中那些曾长期占据媒体排行榜,又始终没有结果的热点新闻吗?周益帆、吴喆华两名记者将为您一一盘点。中国之声继续推出两会特别策划《新闻大结局》第五期——“破解疫苗之殇”。
2014年初,中国之声报道了吉林白山市三个人接种狂犬疫苗后成植物人的消息。今年年初,中国之声再次播发了后续报道,生产企业宣布停止支付治疗费用,患者后续治疗告急。
南方都市报曾报道:中国每年疫苗预防接种达10亿剂次,按照百万分之一到二的不良反应概率来算,每年要有超过一千人患上疫苗后遗症,有的甚至留下终身残疾。如何破解补偿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事件回顾:
2013年底,吉林省白山市、公主岭市先后有四人接种狂犬病疫苗后昏迷,其中年龄最小的今年只有7岁,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只有一人苏醒。去年12月该疫苗的生产企业迈丰药业因经营困难,停付相关医疗费用,患者后续治疗告急。
马嘉俊父亲:之前垫付的费用全是借的,现在家里欠的外债是30万,无法偿还。现在政府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厂家也拿不出来钱。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按照规定,第二类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应由生产企业来负责补偿, 一旦企业拒绝补偿,当地政府也没有办法。
白山市卫计委副主任张建忠:各自的责任是明确的,不能轻易推给政府。你认为政府应该怎么解决,解决不了问题。
从公共卫生的角度,这些个案似乎微不足道,但对于每个不幸的家庭而言,却是百分之百的灾难。怎么破解补偿难题,两会期间又传达出哪些新动向?
在大规模的疾病防控方面,疫苗功不可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表示,“在发展中国家中,我国是疫苗接种预防做的最好,经验最丰富的”,不能因为概率极低的不良反应而影响疫苗接种推广。
王宇:你提的问题肯定是存在的,就是疫苗的不良反应,应该有一个机制有一个方式来很托底,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有这个赔偿的机制,只不过大家不太接受,并不是没有。
按照规定,一类疫苗的不良反应补偿由政府支出,二类疫苗由企业承担。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卫计委主任张健表示,湖南省也遇到过类似个案,一旦企业拒绝赔付,政府也不好办。
张健:没有政策的确不好办,像我们政府现在预算也抓得很紧。一个萝卜一坑,我们根本不可能用这个事的钱做那个事。
实际上,2005年国务院就已颁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预防接种工作作出了严格规定。近年,20多个省份逐步建立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但是标准并不统一。按照2014年各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最悬殊的补偿差50多万。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郑奎城、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郭淑芹都在两会上提出了相关建议。
郑奎城:去年就有提个建议,叫完善不良反应接种的建议。他有存在一个问题,每个省的标准不一样,同病不同价。
郭淑芹:我这次提的建议一个是国家在这方面应该是制度应该还是统一的,统一这个补偿制度。因为这个人群并不大,对于国家来讲负担也不是很重,应该就高不就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专家邵一鸣建议,在现行补偿机制条件下成立相关的保险或基金作为补充。
邵一鸣:以省委单位,按一定比例的基础上,实际上还可以增加一个国家的赔偿基金,这个基金除了由政府投入之外,还应该有社会和疫苗生产企业,他们都往里面放钱来补充一个基金。
这样的呼声其实很早就有,但是只有极少数省份在探索。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说,实施需要看地方的财力。
方来英:比如北京呢,财力要相对丰富一点,我可能底气就足,在财政到位的情况下,我怎么让财政基金的效应放大。有的省可能真的没钱,不是不想做好事儿,做好事儿也要花钱呀。
吉林白山的三例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后续处理如何?其他省市是否已经探索出解决之道?《新闻大结局》揭晓答案:
在吉林代表团的驻地金台饭店,记者向全国人大代表、白山市市长彭永林追问新闻答案。
彭永林:那我不知道,现在时间,对不起啊。
记者:新皇冠体育:白山那几例狂犬疫苗异常反应的病例,后来的处置工作是怎么做的?
记者:我跟您约个时间,彭市长?
彭永林:以后再说。
北京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北京今年将把商业保险引入疫苗不良反应补偿机制。
方来英:我们去年提出来要做这事,所以那头得财政协调费用,这边得和保险公司协调具体方案,今年应该把这事儿能实现了。
对于是否会在国家层面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做出修改,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国强表示,正在研究当中。
王国强: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当中,正在跟各部委(协调)。
记者:有没有时间表?
王国强:那看各单位协调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