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 周强)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具体额度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进行发放。
《意见》规定,我省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
又讯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新皇冠体育:调整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起,取消破产、撤销、解散、改制等用人单位需为退休人员预留10年医疗保险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