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张先生2011年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了一款终身寿险产品,年缴保费5080元,缴费期限为10年,现已缴纳4年,共计缴费20320元。今年2月底,他因为经济原因,想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公司的回复却是,按该款终身寿险产品现金价值表的标准,只能退还保费14224元。令张先生不解的是,当初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时承诺的是“投保自愿,退保自由”,这么长时间以来没有收益也就算了,还莫名其妙地损失了六千多元钱。
在我们的生活中像张先生这种情况的保险客户有不少,退保下来后,发现自己当初所交到保险公司的钱,无缘无故少了很多,理所当然地大骂保险公司是“骗子公司”,骂营销员是“骗子”。冷静地分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们客户没有读懂人身保险中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