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成功识破宝马玻璃“先险后保”案例
福建保险网讯 近日,人保财险福州理赔中心稽核组人员通过细致认真的调查和核查,成功拒赔一起涉嫌倒签单的宝马玻璃“先险后保”案件。
2014年11月26日95518接客户施某来电报案称其驾驶闽AGL***宝马车在福州连江路行驶时后档玻璃被飞石击破,调度人员联系客户确认事故仅涉及标的车后档玻璃损失,便引导客户将车辆开至宝马4S店查勘定损。
查勘人员完成正常查勘定损流程后,在理赔系统中将案件提交至核损环节。核损人员审核案件信息时发现,该车于2014年11月13日才加保 “玻璃单独破碎险”,距商业险主保单生效时间长达5个月,与加保险种出险时间间隔不到两周,出于职业敏感性,核损人员认为该案件存在“倒签单”的嫌疑,遂将案件移交至稽核组调查。
稽核组人员在接到调查任务后,立即联系承保公司调取了车辆加保“玻璃单独破碎险”时的承保验车照片,通过与定损照片进行比对,稽查人员发现两组照片存在以下差异:1、标的车辆的后行李箱尾盖标志不同,验车时车辆尾箱盖上有字标,而出险时车辆尾箱盖上无字标。2、标的车前雾灯罩格栅款式不同,验车时车辆前雾灯罩格栅带电镀装饰条,而出险时车辆前雾灯罩格栅无电镀装饰条。3、标的车前大灯清洗配置不同,验车时车辆大灯带清洗装置(前保险杠有大灯喷水盖),而出险时车辆大灯不带清洗装置(前保险杠无大灯喷水盖)。4、标的车驾驶室仪表台及后视镜悬挂饰品不同。5、标的车后挡风玻璃置物台上的物品不同。
为了验证案件的真实性,稽核人员进一步调取该车在本次报案之前出险的历史案件,通过认真核对标的车相关细节,最终认定加保“玻璃单独破碎险”时用于验车拍照的系套牌车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客户承认了利用外观相似的车辆套牌承保的事实,人保财险福州分公司做出了不予理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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