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仙游县大济镇大济村黄女士,黄女士因“尿毒症”于2014年10月7日至2014年10月22日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并于2015年1月30日开始进行定期透析治疗。黄女士罹患尿毒症需长期进行透析治疗,一周3次。长期治疗费用也让黄女士的家庭背上一份沉甸甸负担。
但庆幸的事,黄女士拥有较好的保险意识。2007年8月,黄女士为自己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保险金额6万元(重疾保险金额6万元);2007年9月,黄女士为自己在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保险金额2万元(重疾保险金额4万元);2008年1月,黄女士为自己在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保险金额1.5万元(重疾保险金额3万元);2009年9月,黄女士为自己在中国人寿投保《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保险金额6万元(重疾保险金额6万元);2012年12月,黄女士为自己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保险金额15万元(重疾保险金额15万元)。
2015年5月13日,接到黄女士重疾保险申请后,中国人寿工作人员及时将案件上报省公司处理,核实情况属实后,中国人寿迅速赔付了被保人黄女士34万元的重疾保险金。
接到中国人寿工作人员赔款电话通知,黄女士感激跟工作人员说道:谢谢贵司及时周到的理赔服务,让我能安心面对后续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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