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6月11日发布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和分类监管评价结果显示,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制度日臻完善、行业风险意识逐步提高的情况下,2014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上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受保险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资本市场向好、公司外部融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2014年末全行业资本溢额为7207亿元,较年初增加3199亿元,增幅79.8%。
在资本溢额大幅增长的同时,保险业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也有所下降。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保监会审核后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14年末全行业有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较2013年末减少1家,达标公司占公司总数的比例为99.3%,达标公司总资产占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为99.96%。其中,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连续4个季度偿付能力全部达标,且2014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处于充足II类,即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50%,包含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在内的寿险公司中,除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外,其他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全部达标,且均处于充足II类。
此外,保险业高风险公司数量也有所下降。据了解,保监会对127家保险公司基于2014年末的情况开展了分类监管评价,按照公司的风险由低到高依次评定为A、B、C、D四类。评价结果显示,A类公司有43家,B类公司有79家,C类公司有3家,D类公司有两家。其中,风险低的A类公司较年初增加了7家,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较年初减少了两家。保监会已对C、D类公司采取了限制投资范围、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问题公司尽快化解风险。(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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