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简而言之重大疾病保险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中国人寿随着市场需求和监管的要求,分业十余年来相继推出康宁终身、康宁定期、康恒等“康系列产品”,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也从早期的10种重大疾病不断升级到现今以康宁终身(2012版)为代表性的具有40种重疾外加10种轻症疾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险,并响应《新国十条》的精神要求于2014年推出了抗癌第一险防癌重大疾病保险。
从统计数据上来看,2013年中国人寿尤溪公司首年期交796.62万,大病保险79.83万占比10.02%,2014年首年期交1416.92万,大病保险140.87万占比9.95%,2015年截止上半年首年期交1043.95万,大病保险58.48万,占比5.6%,而2012年大病保险95.01万占比公司首年期交保费14.27%。在生活环境日趋恶化、重大基本发病率越来越高且呈现年轻化趋势的情况下,病保险销售占比出现逐年下降趋势。究其原因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扩大,对重疾保险确诊即给付的及时补偿功能认识不到位。
2012年,六部委联合发布《新皇冠体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揭开了全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的序幕。相关数据统计至2013年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已经在全国28个省份的130多个城市进行了试点,覆盖人口达到2.9亿人。总的来看随着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后,很大一部分人产生了没有必要再买重大疾病保险观念,殊不知商业重疾保险在确诊即给付的补偿方式上同社保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本质的区别。
二、片段理解重疾保险,片面追踪所谓的经济效益
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民间融资、证券市场等市场各种理财方式和理财渠道琳琅满目,在这样一个全民参与“理财”片面的追求高生活品质的时代,很多人过度追求投资效益,总喜欢拿起计算器算收益,片段的理解重疾保险,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似乎不划算,忽略了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时点,通过重疾保险拥有一份高额的保障是如坐电梯一步到位而非日积月累才能达到。例如:一个投保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哪怕只缴费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确诊,都是按照投保额20万元进行理赔,而非按照已缴费保险费进行理赔。假如年缴保费是50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20万的理赔那么这个19.5万就是所谓保障最数字化的体现。
三、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抢夺市场迎合客户需求保险公司常偏向于主推年金型收益类保险
面对根深蒂固的固有思想,很多客户关注新皇冠体育:的是子女教育和投资收益,往往不愿提及“病、死、残”,很多地域的客户甚至有上午不谈保险的不成文规定,重疾保险的宣传和拓展更为艰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了开拓客户保持业务发展,公司除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树立品牌,提高员工服务能力外, 在市场需求的导向下新皇冠体育:的选择是推荐子女教育险、养老险等收益类保险,近年来渐渐弱化了重疾保险的销售推广。
鉴于以上情况,个人觉得一方面相关部门需加大商保观念普及力度,让保险消费走出把保险当投资的误区。按照“先保障,后投资”的原则,根据自己和家庭的经济情况来选择保险产品;另一方面政府可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形式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当然,在此过程中险企需不断加强作为,充分体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在“新国十条”的意见指导下,不论是产品创新还是服务创新,都越来越回归保险保障的本质。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不断提升保险从业人员专业性,让每一个保险员工要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有所作为,不断地更新观念,追求知识,克服惰性,完善自身,提高综合素质。
总之,大病保险在保障家庭风险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当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在遭遇疾病或意外时,面对巨额的医药费,长期的生活费,包括父母的赡养费,子女的教育费等,可能会导致一个家庭的坍塌。保险不再是用来计算收益,而是保障不可预知明天的不被改变。发展大病保险任重而道远,是进一步提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有重大意义。(范贞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