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大环境 驱动三险种
上半年福建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81亿元 同比增长18.6%
□本报见习记者孙潇潇
本报特约记者 陈祺曌
2015年以来,福建保险业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皇冠体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行业自身稳步发展的同时全面服务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1-6月,福建保险业发展势头保持良好,保险主体基本稳定。截至6月末,福建辖内(不含厦门市,下同)保险公司主体53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4家、人身险公司29家,比年初增加1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体81家,外资保险公司主体12家,保险分支机构2200多家。
根据福建保监局提供的数据,福建辖内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81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01亿元,同比增长8.2%;人身险保费收入280亿元,同比增长22.9%。
发展环境日趋优化
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福建发展环境日趋优化,地方经济平稳发展较快。1-6月,福建省生产总值10468亿元,同比增长8.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913亿元,同比增长1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同比增长8.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同比增长9.6%。宏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为福建保险业的稳步发展奠定较好基础。截至2015年上半年末,福建辖内保险业总资产1372亿元,比年初增长9.6%,其中保险公司总资产1370亿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资产2.3亿元。
1-6月,全省保险业累计承担风险总额共计18.2万亿元,同比增长31.5%;累计赔付支出114.5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59亿元,同比增长7.8%;纳税9亿元,同比增长16.2%。福建辖内保险业纳税6.9亿元,同比增长14.2%。全省保险业还代收代缴车船税7.8亿元。工程险为福建省在建重点项目提供了1165亿元的风险保障;出口信用险为全省98亿美元的出口贸易提供了收汇保障,通过保单融资业务协助出口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约12.5亿美元;交强险业务为全省301万辆机动车提供保险保障,共为34万次交通事故提供了经济补偿。福州、泉州、漳州等9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由交警支队常年派驻民警驻点调解和处理,为简化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省保险业为社会提供16.1万个就业岗位,在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责任保险、农业保险、
大病保险大有作为
福建保监局积极推动并参与省环保厅等部门制定涉重金属企业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方案,指导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试点,开发相关保险产品,在泉州、三明两市启动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工作;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共为477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食品安全风险保障9亿元。
1-6月,福建省责任保险共提供风险保障达2.8万亿元。今年5月,福建保监局与福建省质监局联合印发通知,推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在福建省落地。
1-6月,政策性涉农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5亿元。其中,农房保险继续实施全省统保,覆盖福建省超过670万户农民,水稻种植保险共承保水稻958万亩,森林综合保险覆盖森林7012万亩,能繁母猪保险承保数量11.4万头,温室园艺作物种植保险提供保障金额8082万元,育肥猪保险承保数量163万头,烟叶种植保险承保面积20万亩。
大病保险方面,截至上半年末,全省保险公司共承保6个设区市50个县(市、区)的城乡大病保险业务,预计参保人数可达922万人,保费收入达1.73亿元。商业健康保险方面,上半年累计赔付支出12亿元,同比增长29.5%,为人民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其中,全省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人数421万人,上半年累计赔付支出2952万元。新农合方面, 1-6月全省保险公司以受托管理方式参与了9个县(市)“新农合”试点工作,共为451万农民提供了健康保障,筹集基金21.8亿元,已结报补偿费用6.8亿元。
政府日益重视
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2015年以来,福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在福州、泉州、三明开展试点,积极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责任保险发展,支持巨灾保险试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福建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出台《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将商业健康保险纳入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
数据来源:福建保监局 王梓/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