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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单落地

2016-07-04 15:37:29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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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险网迅  71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卖出首份保单,标志着我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正式销售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是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由理论向实践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保险行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和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理事单位及主要成员之一,中国人寿财险积极开展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的推广工作,目前甘肃、云南、内蒙古、浙江、江苏、新疆等分公司的首份保单已相继售出。

对于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新皇冠体育: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国务院新皇冠体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新皇冠体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选择地震灾害为主要灾因,以住宅这一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财产为保障对象,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住宅地震共同体”)为平台,在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方面开展实践探索。

从国际经验来看,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是普遍性难题,在模式选择、偿付能力、基金归集、责任限额、定价模式等方面均面临诸多挑战。我国保险行业在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并进行试点,深圳、宁波、云南、四川等地结合地方实际先后开展巨灾保险先行先试。

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住宅地震保险制度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模式,政府负责制度设计、立法保障和政策支持,住宅地震共同体负责具体运作;在损失分担方面,基于“风险共担、分层负担”的原则,设定总体限额和分层机制,主要由投保人、住宅地震共同体、再保险公司、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财政支持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