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7日7时46分,朱*园向95518报案,称其驾驶的闽C86**C号轿车于2019年10月27日7时33分在晋江市永和镇灵源山上行驶中刮碰路边树木,造成本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调度后,人保财险晋江市分公司查勘员立即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并做好安抚工作,约30分钟后,查勘员赶赴到现场进行查勘。查勘员首先与报案驾驶员确认无人员受伤后,对车辆碰撞痕迹进行比对,发现碰撞痕迹有些出入,但无充足证据,于是运用科技理赔工具对发动机进行测温,而发动机温度却在正常衰减范围内。查勘员立即对整个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细微勘查,寻找案件疑点证据,并测绘现场草图分析。查勘员详细观察路面,未见刹车痕迹等避险措施,且车辆前轮保持着直行状态。
凭借丰富的经验,查勘员推测案件可能存在免责行为。于是询问报案驾驶员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行驶路线,驾驶员声称下坡时因查看微信不慎撞到树。查勘员猜想,查看手机通常车辆都会减速,现有碰撞程度之大不合常理。为了不引起驾驶员的警惕,查勘员并没有直接戳穿案情的疑点,而是耐心说服了驾驶员配合报警处理。当交警到达事故现场时,查勘员向交警反应了案件的诸多疑点,交警对查勘员反应的情形高度重视,立即现场取证并扣其车辆,通知驾驶员10月28日到交警队处理。
10月28日,查勘员在约定时间内到交警处对案件进行跟踪。交警调取了该车事故发生前的行车轨迹,再查看行驶路线监控视频,发现该车辆在事故发生前,前部已受损严重。民警立即通知驾驶员观看监控视频。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故意制造二次碰撞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的行为。交警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后,出具了事故证明。锁定证据后,查勘员对驾驶员多次沟通劝解后,驾驶员(被保险人)当场签署放弃索赔声明书,放弃向分公司索赔。
本案成功堵截隐瞒故意制造二次碰撞现场真相的保险欺诈行为,经初步预估,本车损失约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