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2日中午,李某报案称,其驾驶标的长安SC6458A5多用途乘用车在石狮与一部小车相碰撞,造成双方车损,双方车辆在石狮快速处理中心要求处理。
经快处人员处理,该标的车辆在路口拐弯时刮碰直行的三者车辆,并且提供了客户的现场自拍照片。从现场照片看,双方车辆确实如李某所说,标的车辆出路口时与三者车辆发生了碰撞。
随后,三者车辆在石狮某修理厂要求定损,定损员核对了车辆信息后,给予定损处理,录制系统后提交核损。接到核损任务后,核损员第一反应是三者的车门痕迹很诡异,一般情况下,双方车辆发生碰撞的瞬间,因为两部车处在相对运动的状态,碰撞痕迹应该是面状,而该三者车门却是点状。反复核对了双方的碰撞位置,特别是标的受损部位,确认标的车辆的碰撞位置完全没有条件能造成三者车门这样的损伤痕迹。因此,核损员立即将案件退回,要求核实。
查勘员接到退案后,第一时间借助交警力量调取了三者车辆出险前的卡口照片。幸运的是,最后一个卡口照片距离出险时间仅有2个小时,且清晰体现出该三者车在出险前2小时,右侧车门是完好的状态。查勘员立即联系定损员,告知其与维修单位联系,暂停维修车辆,人保财险晋江市分公司对车辆痕迹受损存在疑问,建议聘请第三方做痕迹鉴定,请双方车主配合共同委托。
次日,被保险人便电话联系公司,表示放弃索赔,公司顺利挽回损失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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