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宁德“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首险落地暨古田古田翠屏湖区域生态环境污染保险签约仪式在古田县举行。
在签约仪式上,古田县人民法院、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古田河长制办公室分别与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签署《“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合作框架协议》《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区域生态环境污染保险协议》《古田县域生态环境司法、行政与保险协同保护合作协议》。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责任保险部总经理林宛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元祥、宁德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陈孝镛、宁德市生态局副局长王汶、古田县副县长凌宏、人保财险宁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任恩德见证签约。
在座谈中,市县两级法院、生态环境局、河长制办公室和省市县三级人保财险公司就深化“司法+行政+保险”联动、构建生态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进行座谈交流。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尤其是对综合性、复杂性较强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助力宁德念好“山海经”、打响“特色牌”贡献应有的力量。
据悉,此次签约仪式是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宁德市分公司做大做强“生态司法+保险”文章的有益探索。根据协议,签署部门强化协同,当古田翠屏湖区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司法、行政和保险部门强化联动,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人保财险公司主要是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先行赔付,快速启动对污染源进行无害化处置,避免污染事故的扩大。同时人保财险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气象信息应用平台,对突发气象事件进行预警信息推送,通过交流培训提升湖区管理人员的风险管控水平、设立防灾防损基金、加强风险巡查,对污染风险进行减量管理,为闽江流域古田段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服务。
本次签约的一大亮点是由古田县人民法院、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古田河长制办公室、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四家单位共同签下了《古田县域生态环境司法、行政与保险协同保护合作协议》,也是全省建立的首个“司法+行政+保险”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四家单位通过日常联络制度、数据互联机制、修复共治机制、融媒体宣传机制,凝聚环境综合治理合力,不断改善古田县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
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签约方将不断总结和完善“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做法经验,提升生态行政司法能力,以“司法+行政+保险”守护宁德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