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迅 “诉讼赔款还未决、国寿赔款已先至”,这是6月2日中国人寿安溪县支公司首次处理的一起意外伤害保险赔案,客户林某获得的伤残理赔金和津贴共计91840元。
安溪国寿客户林某在县城经营一家纸品店,2014年在公司业务员推介下,投保了两份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保费共计500元,保额30万元。2014年10月,林某在走路时不慎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伤,肇事者当场逃逸,后经交警认定肇事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虽然肇事者已经找到,但是双方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赔款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无奈之下,林某于2015年5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初审判决要求肇事方全额赔付,随后肇事方进行了上诉,林某还是没有获得应得的赔偿。
安溪国寿业务员从事故发生后一直和客户保持着联系,同时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原本打算等着法院判决出来后,再带客户到公司办理索赔手续,现在肇事方上诉导致理赔申请可能要再延期。业务员为此到公司柜面咨询该案处理办法。经请示省公司审核人员,省公司表示可以先行赔付伤残理赔金和日津贴,医疗费可以等到法院终审判决后再来申请。2016年5月24日,林某到公司柜面提交索赔材料后,省公司核实理赔资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结案并将伤残理赔金和津贴共计91840元汇至林某的账户中。收到赔款后,林某对公司快速赔付感到满意,同时赞赏中国人寿从客户角度出发,急客户之所急,快速赔付保险金,大大缓解了其经济压力。
安溪国寿一直都很重视理赔服务,在不断提升理赔时效的同时,对于理赔材料和理赔流程也进行不断的优化,方便客户用最便捷的方式进行索赔,努力为客户提供周到完善的服务,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中国人寿安溪县支公司:许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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