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近日,客户王先生多次到公司就其父亲病逝理赔受益人事宜进行沟通。原来客户王先生的父亲生前为自已购买康宁终身保险,2016年11月份王先生的父亲因病逝世,王先生做为其父亲唯一了儿子到公司申请理赔,在办理理赔手续时,因保单未指定受益人,公司要求王先生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材料,并要求该保单的法定受益人之一王先生的姐姐也到公司办理相关签字手续。然而,王先生的姐姐已出国数年,回国办理相关手续十分复杂和不便,所以王先生就能否简化理赔手续的事宜多次到公司沟通协商。
对此,中国人寿沙县支公司客服经理杨贤英向客户解释到:保单受益人一般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两种。拿一些大额保险消费者来说,他们可能会将人身保险作为财富传承的手段,但一旦遇到保险事故(严重的可能身故),“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赔给谁”便成了个核心的问题。当消费者没有明确提出要让谁来接受赔偿金时,被保险人本人和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定受益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而“指定受益人”除了可是被保险人本人外,还可以是投保人、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往往会被认定为遗产,保险公司会将这笔钱赔给法定受益人。
如果指定了保单的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身故后,指定受益人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少。只需要提供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受益人的银行账户、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但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还要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此外,按照我国的《继承法》要求,法定继承人是有先后顺序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对象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中国人寿沙县支公司 邓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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