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信人寿税优健康险第一例理赔
2016年6月17日,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完成了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的首次理赔。
建信人寿于6月16日收到客户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理赔申请。公司迅速启动快速赔付机制,于6月17日完成了案件核实、理赔计算等一系列内部工作,迅速办结,将保险赔款及时送达客户手中,获得客户称赞。
据悉,该名客户来自福建福州,于2016年4月1日投保了建信人寿的“龙翔安康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产品。2016年5月30日至6月4日,该客户因小细胞肺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发生住院及其他医疗费用共计2778.26元,其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了1377元,占全部医疗费用的49.56%,税优健康保险理赔支付1285.33元,占全部医疗费用的46.26%,客户个人实际负担治疗费用仅115.9元。通过投保税优健康保险,客户的自费比例从50.4% 大幅下降至4.17%,大大降低了自身的医疗费用负担。
与传统健康保险不同的是,该客户在罹患疾病及获取理赔之后,仍可获得以后各年的税优健康保险保障,体现了税优产品惠民利民为民的基本精神,免除客户的后顾之忧。
二、建信人寿“龙翔安康”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简介
国务院出台个人健康保险税优优惠政策以后,建信人寿积极响应、认真做好产品研发和业务准备工作,成为首批获得保监会批复具有销售税优健康产品资质的寿险公司之一,并推出“龙翔安康”个人税优健康保险。该产品全面体现了税优健康险政策的亮点,在产品形式、投保限制、医疗服务等多方面实现了突破,集中解决了长期以来消费者自费医疗报销难、投保健康险限制条件多的问题。参保员工在保险期间可享受包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投资积累及个人税收优惠等方面的福利。而且被保险人“既往病史”不影响其投保,未患既往症员工的个人累计赔付总金额最高可达80万。
“龙翔安康”税优健康保险的产品责任涵盖医疗保险,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住院手术费、床位费等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住院前7天及出院后30天内发生的门诊或急诊治疗费用)、特定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或肝硬化门诊治疗的费用)、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门诊治疗费用)四项责任。税优健康险保障的范围和额度都比较大,住院及前后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可达未罹患既往症的20万元,已罹患既往症的年度保额4万元。除特别约定情形外,合同约定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赔付比例不低于90%。
根据相关规定,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产品将绝大部分利益都让渡给参保人,此项功能将更加凸显商业健康险的价值,将有效降低投保人医疗费用支出。
由于产品衔接了医保,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全赔,医保目录外自付部分赔80%,总赔率达到90%;参保人自付的费用将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