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寿连城县支公司在理赔兑现会现场赔付一起因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赔案,赔付金额合计90万元。
被保险人江某于2017年3月28日由其本人向中国人寿投保了2份年交保费险365元的吉祥卡D白金卡(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每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万元,意外伤害2份合计保险金额40万元。其丈夫马某于2017年3月29日为其闽FPC722小客车投保了一份车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险种为《国寿通泰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每个座位保险金额50万元。
2017年6月21日,被保险人江某乘坐由其丈夫马某成驾驶的闽FPC722小客车从连城县赖源郑地往赖源零公里方向行驶,途径事发路段因路况不好,驶出路右外后坠于河中,造成车辆受损、江某落水失踪,尸体于6月22日由当地蓝天救援队在水坝下游发现后打捞起来。接到报案后,连城国寿理赔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并协助受害人家属收集理赔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等。
这起意外险赔案,是连城国寿建司以来,单笔最大个人赔案。通过理赔兑现会现场兑现,受益人现场为连城国寿送来了“央企担当 诚信理赔”锦旗,提高了中国人寿的品牌宣传,展现了中国人寿的诚信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