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机会和竞争的现代社会,“跳槽”成为职场中很寻常的事。一旦职业变了,此前买的人身意外险是否也要做相应的变化呢?
客户王先生去年10月份之前还是出租车司机,12月份他跳槽进入某工程公司成为运输渣土的卡车司机。没想到,刚到那没两天,他就因运输渣土过程中车辆倾倒的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小腿骨折,住院30多天,共花费了医疗费2万余元。他想起去年6月份在时曾买过一份意外伤害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是:王先生职业变化增加了保险的风险,属于保险公司拒保的职业,而王先生本人没有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所以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拒绝理赔。
意外险为什么也要做相应变更呢?保险公司都有一个职业风险系数表,客户投保时,代理人会将其工作与职业风险系数表进行相应的比较,不同的职业按照不同的职业风险系数来定。一般按照职业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职业、二类职业一直到六类职业。一旦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更,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手续,保险公司会依据其职业风险系数表,对被保险人做出拒保、加费、不变的决定。
在此提醒投保,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一定要细读条款,一旦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了变化,可带上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去办理一个职业变更手续,不要因为怕麻烦而把它放在一边,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将有可能影响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