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当时村委有组织我们投保‘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30元的保险费,中国人寿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了33000元,非常感谢中国人寿”。这是连城县北团镇大张村村民的感慨。当中国人寿连城县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和连城县北团镇大张村村干部来到出险人家中回访时,其受益人激动地连声道谢。
原来2018年1月1日,连城县北团镇大张村民委员会统一向我司投保《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保险期限1年,人均趸交保费30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万元,定期寿险保险金额3000元。2018年6月2日,连城县北团镇大张村村民彭某,因意外摔伤致右髋部肿痛、活动受限1天送入医院救治,后因伤势过重呼吸心跳骤停在连城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7月22日,彭某的受益人向我司提出了理赔申请,接到申请理赔材料后,我司客服部门立即开展调查,确认属我司责任后,及时将赔款汇入该受益人的账户。
多年来,中国人寿连城支公司怀着倾情服务“三农”的热情和责任,致力于服务广大的农村民众,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农民主动参加保险的意识,提高广大农民对于小额保险产品的认知度。彭某出险后,连城支公司团险部负责人与当地村干部一起到该村对理赔家属进行了慰问和回访,于时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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