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7日中午12时,年仅11岁的被保险人吴某某在寿宁县坑底乡芎坑村水库附近玩耍时,不慎跌入山路旁的小溪中,当吴某某被其家属打捞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一条幼小的生命就这样被无情的溪水夺走,吴某某全家顿时陷入万分悲痛之中。
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在得知该案情后,立即派人介入调查,同时积极帮助家属做好善后工作。经核查,吴某某由其家属为其投保有计生家庭意外险、学生险和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及时与县计生协会进行案情沟通,并由计生协会与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组成理赔善后小组。积极介入案件理赔,立即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在收集好理赔材料后,10天内将案件处理完毕。寿宁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富志功与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经理江彪将15.5万元理赔款送到被保险人吴某某的家属手中,并对其家属进行慰问,让其家属在极度悲伤的寒冬中,感受到春天的一缕阳光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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