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0日,中国人寿永定支公司迅速赔付客户周某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理赔款5135.57元,获得客户称赞。
根据公司系统调查,被保险人周某于2018年10月投保了中国人寿“国寿个人税优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2016版)”,年度保费2400元。
被保险人周某于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因病在龙岩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周某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共计22981.06元,其中医疗保险支付了9008.26元,占全部医疗费用的39.20%。剩余个人给付的医疗费用应为13972.80元,其中税优健康保险理赔支付5135.57元,占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36.75%,被保险人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为8837.23元。客户通过投保税优健康保险,客户的自费比例从60.80%下降到38.45%,极大降低了被保险人自身的医疗费用负担。
与传统健康保险不同的是,本次理赔后,周某在保期内仍然可以享有3万多元的理赔额度,并且明年可以继续投保这款产品,体现了税优产品惠民的基本精神,有效缓解了客户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