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林先生因反复头晕便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检查后经诊断为尿毒症。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林先生此次不幸患病,使得家中丧失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突如其来的重病和由此带来的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家人们整天为其筹款治病忙得焦头烂额,家里人也为林先生后期的透析费用感到生活前景艰辛及渺茫。
就在林先生家人四处筹钱的时候,林先生的姐姐想到其在几年前购买有几份保单,便到柜面咨询得知此次林先生的疾病已经符合公司理赔保险责任范围可以报销。
原来林先生在数年前,便在家庭经济许可的范围内,对家里的经济做了长期规划,除了平时生活开销及固定储蓄外,在2013年5月份购买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保险,保险金额15万元,又在2014年5月份购买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保险,保险金额29.9万元。
2019年7月10日林先生亲临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收到索赔材料马上上报省公司处理,并在2日内便向林先生银行账户支付了其重疾保险金44.9万元。其收到保险金后对公司快速理赔深表感谢,并表示该笔理赔金将全部用于后期的治疗,使在其遭遇不幸后拥有一定的经济保障,从而可以从容面对以后的治疗。此次理赔也让林先生一家人深刻的理解了中国人寿“承担风险,提供保障”的真正价值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