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是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成立10年来的最大一起个人寿险理赔案。经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核实,此次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34.63万元的高额理赔金,是新疆寿险行业2014年度最大一笔个人寿险理赔金。
2014年8月23日22时许,李某乘坐朋友所驾驶的私家车,一行4人从裕民县行至额敏县路段老风口处时,与相向行驶的一辆大型货车相撞,导致私家车中3人当场死亡,李某经抢救无效于24日死亡。
当日接到报案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核实情况。据查,李某从2007年开始先后在泰康人寿投保了多份保险,包括“意外、养老、理财”等多重保障。此笔234.63万元高额理赔金中最大的一笔,是李某2013年11月投保的“泰康万里无忧两全保险”,年缴保费3750元,仅仅缴费1次,此次交通意外按照10倍保额进行赔付,保险金为150万元。2014年12月18日,李某的家属正式向泰康人寿新疆分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递交理赔申请,因此案涉及风险保额数额巨大,泰康人寿总公司和新疆分公司相关理赔工作人员积极联动,及时完成案件审核,并于2014年12月26日做出理赔结论:累计赔付234.63万元。
本次事故中,4个意外身故的人中有一人生前在泰康人寿为其妻子投保了一份畅赢人身保险,因包含保费豁免功能,这张保单后续14年总计14万元的保费无须缴纳,且保单所有权益继续有效。
泰康人寿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夏胜斌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保险真正体现了低缴费、高保障的功用,买保险是对生命的尊重。泰康人寿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尊、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和诚实守信的庄重承诺,一切从客户利益出发,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理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