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2014年1月,张某为了扩大蛏养殖向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8万元,贷款时也向中国人寿连江支公司投保了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缴纳保险费135元。
7月上旬,连江县浦口镇中麻村的张某在家中遭雷击身亡,留下不少债务,其中最大一笔是2014年1月张某为了扩大蛏养殖向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8万元,目前张某的家人无力偿还。
国寿连江支公司接到报案后,主动联系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开展理赔调查。7月13日,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第一受益人身份向连江支公司柜面提供齐全理赔材料。7月17日结案,国寿连江支公司向连江县信用合作联社赔付了保险金9万元,用于偿付黄某贷款8万元和1万元利息。
百元保费,不仅为不幸身亡的张某偿还了贷款,减轻家庭负担,同时也为银行规避的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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