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迅 在连江县蓼沿乡石材厂务工的郑某近日收到连江支公司52100元的赔款。
2016年5月18日上午10时,郑某在石材厂作业时不慎左足压伤,花费治疗费用7.7万多元。所幸的是企业为工人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保险(A)与国寿附加意外费用补偿保险,每人每年保费230元。连江县支公司得知郑某某受伤消息后积极帮助搜集理赔材料。8月10日,郑某将完整理赔材料提交至连江县支公司柜面,8月11日结案当天就将52100元赔款转入郑某的账户,郑某致电公司表示感谢,当时投保时,郑某曾向石材厂负责人提出个人不参保,而230元的保费作为奖励向其发放。经石材厂老板的一番劝说下才作罢,现在终于相信保险的真实,百元保费竟获得万元赔款。(周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