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将120万元理赔款转到被保险人王某某在南平市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账户上,用于偿还王某某从信用社的贷款,还有20.83万元理赔款也随后转入王某某家属账户。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9月,福建省浦城县某公司总经理王某某偕同家人一起去西藏旅游,9月21日,在海拔5800多米的阿里地区普兰县冈仁波齐山,王某某骑着租来的马转山祈福。途中,马受到惊吓,王某某不慎从马背上摔下,因王某某出险时地处偏远高原山区,且人力不足,未能及时被送至医院救治,半小时后王某某不幸身故。这一意外无疑给家人带来致命打击,整个家庭顿时陷入痛苦的深渊。
王某某生前在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120万元,同时为这笔贷款在中国人寿浦城县支公司投保了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趸交保险费2400元,意外身故保险金额高达120万元。此外,王某某之前还在中国人寿投保了简易人身保险,保险金额8.53万元;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金额6.3万元;终身寿险,保险金额6万元,合计死亡保险金额140.83万元。
9月23日,王某某亲属向中国人寿浦城县支公司报案并咨询相关理赔申请资料。由于此案件在异地出险,加之赔付金额巨大,中国人寿浦城县支公司客服中心接到报案后,迅速上报上级公司。此案受到上级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即刻开展异地调查取证工作。
经多方核实,该案件属意外事故,在理赔范围之内,公司随即核定赔付死亡保险金额共计140.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