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近年来意外事故频发,企业为减轻因员工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财务压力风险纷纷为员工投保。今年11月3日,中国人寿南安市支公司水头客户服务中心就受理了一起意外伤害事故赔案并于次日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使风雨飘摇的不幸家庭避免陷入经济拮据的困境。
2016年3月17日,糜女士所在的单位为其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身故保额30万元,意外医疗保额2万元。
有谁能想到,仅仅是再正常不过的回家之路,却成了“断魂之路”。2016年9月25日,糜女士下班回家途经乡间小路被大货车撞到当场身故。南安公司水头柜面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积极协助客户收集理赔材料。11月3日,家属举债为其料理丧事后,前来水头柜面申请理赔。公司根据前期调查,仅用一天快速完成索赔材料审核,次日立马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成为糜女士投保的几家保险公司中率先给付保险赔款的公司。
据了解,糜女士是江西人,和丈夫、二个孩子一起,背井离乡来水头务工多年,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家里有二个年迈的老人需要赡养。前不久,丈夫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故。此次变故让这个原本经济条件就不宽裕的家庭在风雨飘摇中岌岌可危。国寿快速、高效的理赔服务,保险赔偿金的及时到位,为已故去的糜女士的家庭带来了些许安慰,彰显了“保险留爱不留债,国寿赔款延续爱!”(中国人寿南安市支公司 吴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