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记者 肖彬)根据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通知: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以下简称费率联动)。醉酒后驾驶,最高会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60%。昨日,记者就此采访省交警总队及省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时获悉,我省暂未施行费率联动,具体实施细节仍在协商中。
根据公安部、中国保监会今年2月10日的通知:3月起酒驾一旦被查实,下一年度交强险保费将上浮。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目前,我省正在协商保费上调幅度的大小等一些实施细节。”省保险行业协会曹晓强副秘书长说:“酒驾一次,交强险保费可以上浮10%-15%,但是具体是10%、15%,还是多少,目前保险行业正在与交警协商。”
据警方透露,目前,正在组建信息平台与保险公司对接的平台。“警方将定期向保险公司提供涉酒驾驶的车辆车牌号。比如一周提供一次。”省交警总队一位负责人透露。该负责人还表示,保险浮动制度是跟车辆挂钩,而不是跟驾驶人挂钩,所以,借车给人的市民要谨慎了。
“比如,李四喝了酒,却是开着张三的车被民警查了。但是警方把车牌号提供给保险公司,如此一来,张三车辆的保费被上浮了。”该负责人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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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浮后保费最多交570元
根据2008年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5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一年交纳交强险费用950元。如果按酒后驾车一次交强险上浮幅度10%至15%计算,上浮后保费价格将是1045元至1092.5元;按醉酒驾车一次交强险上浮幅度20%至30计算,上浮后保费价格为1140元至1235元;按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计算,即交强险保费最高不超1520元,相对基础费率要多交570元。
但是具体上浮幅度是多少,是一次上浮10%,还是15%?在业内引起一些争议。
许多民警表示,警方查处酒驾处罚一律采用上限,那么保费上浮也应该要用上限。“重症用重药,酒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肯定要用上限。”福州一位交巡警对记者说。
不过,省交警总队一位资深交管专家表示,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挂钩,目的不言而喻,在于制止酒驾违法行为。不过,相关处罚应有“度”,应循序渐进,不宜直接采用上限。该专家说,酒驾与保险费率挂钩,其实也是变相处罚,但法理上有“一事不二罚”原则,即一种违法行为只能处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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