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进入6月份以来,都邦保险福建分公司为提升岗位人员的综合业务技能,对财产险部核保人和鼓楼支公司的业务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了岗位轮换。
为了促进两核部门和下属三级机构两核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三级机构与分公司之间的工作交流,福建分公司于2009年就制定了《都邦财产保险福建分公司两核岗位轮换管理规定》,规定中指出岗位轮换的对象为:分公司两核部门室主任以及相对应的三级机构两核岗位人员或其他相关岗位人员。对于岗位轮换的时间,则采取流动性的原则,分公司两核部门室主任轮换至三级机构工作的时间一年内不得少于二十个工作日,且一年内至机构的交流次数不得少于四次。机构两核岗位或其他相关岗位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到分公司或其他三级机构工作。为了便于交流,原则上分公司与机构的相对应人员不得在同一时间段内相互轮换。
该规定还明确了岗位轮换人员应遵循的原则,如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要求派往地机构提供超出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食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派往地机构吃、拿、卡、要;应尽力帮助派往地机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日常考勤管理上,遵守派往地机构的规章制度。岗位轮换人员轮换期间的工作表现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鲍怡红)
上一篇: 暴雨防御常识
下一篇: “银行系”布局保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