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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中午12时,公司接到原我司业务员侯建华报案电话,称其母亲及二哥全家均被埋。接到客户报案电话后,生命人寿福建分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分公司总经理孟宪军立即就此事按重大事件上报总公司,并要求分公司立即组织理赔工作小组对受害家属进行慰问并核实具体情况。
据查证,2009年9月,侯建华其母亲徐美英、二哥侯郑忠、二嫂廖金娣三人均在我司投保“生命永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额8万/份,保费100元/份;其二哥之子侯维康在我司投保“生命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万,年缴保费6980元,因其儿子身故前未满18周岁,根据合同约定我司需赔付其已缴每期保险费本息和的加总为7189.4元。
当天下午,生命人寿福建分公司理赔人员拟到当地进行现场处理,但由于道路不通无法赶到当地,通过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门均都在抢险救灾无法顾及我司的任何调查请求,后只能通过电话和侯建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慰问并同时了解情况。
鉴于此案件的特殊性,生命人寿福建分公司已先行将相关材料报送总公司进行报备。据悉,生命人寿已为此案开通绿色通道,全部材料一经收集完成,便可以进行赔付。
(林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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