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贾静雯与前夫孙志浩争女官司,法院昨审理终结,将于本月月底宣判。两人为争取梧桐妹监护权,为了把握最后一次向法官说明的机会,昨天都亲自出庭,在法庭内唇枪舌剑,多次口角争执。贾静雯主张梧桐妹需要稳定的生活环境,并大声骂孙“不尊重艺人”;孙则强调台湾狗仔很多,坚持带梧桐妹去美国照顾。双方僵持不下,但都未向对方要求付扶养费。
一直以来,明星的婚姻生活总比明星本身的事业更容易“风云突变”,往往昨天还恩爱有加,今天就怒目相对。
想为你的爱情上道保险?英国就有专门经营爱情保险的保险公司,生意非常红火。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每对夫妇每月只需缴5欧元的保险费。投保后,如果夫妻不能白头偕老而闹到离婚地步时,被遗弃的一方可以获得5000欧元的保险赔偿金;如果夫妻能和睦相处达25年之久,则可以获得9000欧元的奖金。
能否给爱情买个保险?
亲爱的经济记者:
几乎天天接到保险公司推销险种的电话,什么人寿险、分红险,搞得我云里雾里,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们不推出一种“爱情险”或者“婚姻险”呢?你的专栏曾经说,因为边际效用递减定律,无论男女,变心的几率同样大。买保险的能不多吗?
读者:安琪
安琪:
你好!想为你的爱情上道保险啊?完全可以啊,不过得到国外。例如英国就有专门经营爱情保险的保险公司,生意非常红火。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每对夫妇每月只需缴5欧元的保险费。
投保后,如果夫妻不能白头偕老而闹到离婚地步时,被遗弃的一方可以获得5000欧元的保险赔偿金;如果夫妻能和睦相处达25年之久,则可以获得9000欧元的奖金。
国内也有保险公司一度开设过这样的险种,像1996年南京有家保险公司就推出了一款“百年好合”的婚姻保险,规定只要夫妻双方不离婚,从结婚的第19个年头起,就能享受到保险公司给付的“恩爱保险金”。
不过呢,尽管一开始投保的人很火爆,但很快就无人问津,两年后,该险种就取消了。
保险公司之所以尴尬,其实是因为他们推出的险种,部分违反了经济学的规律。保险公司推出新的保险业务,其目的归根结底是盈利。但是“婚姻保险”、“爱情保险”等产品要获得盈利,就要降低赔付率,也就是说寄望于人们的婚姻不稳定、爱情迅速破裂。
显然,打着“促进夫妻和睦恩爱,白头偕老”噱头的爱情保险、婚姻保险,与保险公司的初衷是相悖的,除非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化身为丘比特式的慈善机构,直至破产。
理论上来说,保险公司推出爱情保险的动机是有说服力的。但是保险产品本质上是概率测算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结果,通过概率统计分析分散风险,并通过收支均衡的测算获取利润。概率统计理论的前提之一,就是统计事件的可重复性。可是人的情感是因人、因地、因时而异的,不同人的情感、同一人不同时期的情感都不是简单重复的事件,也不可能都进行精确的概率统计。保险公司的尴尬自然就在所难免了。
你的朋友:
肖世峰 爱情险不保爱情?
很多新人扎堆结婚。保险公司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商机,推出了以爱的名义投保的“爱情保险”,吸引了不少新人的眼球.然而记者了解发现,与人们的想象不同,此类爱情保险并不是保障爱情或婚姻的。对此,业内人士建议新婚夫妇购买保险应该注重实际,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量力而行。
现状:爱情保险扬城叫卖
“让相爱的人珠联璧合、比翼双飞”,乍看这句话,不少人可能觉得是某个品牌钻戒的广告,其实这是扬城一家保险公司保险宣传册上打出的口号,而这个特定的口号也让这份保险显得与众不同:以爱情的名义投保。记者了解发现,今年保险市场上出现了不少类似的险种,除了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还有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计划等等。
“比较市场上的众多保险,可以说此类保险是一种创新,可以称作是一种爱情保险,一张保单保障相爱的两个人。”扬州平安人寿营销培训部理财规划师王志强说。不过,不同保险公司的爱情保险还有所区别,有的投保条件很简单,相爱的两个人即可投保,而有些则明确要求必须已经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不管怎么样,“爱情”是此类保险产品设计中不可或缺的元素。据了解,此类保险在扬城确实吸引了不少新人的眼球,业内人士表示,爱情保险的出现是市场发展的要求,因为80后已经进入结婚年龄,而这一代人思想新颖,充满浪漫主义情调,传统一板一眼的保险产品很难吸引他们的兴致,这种“以爱的名义投保的产品”可能更符合80后的口味。
尴尬:爱情保险却不保爱情
但是,记者采访时发现,保险公司的美好愿望可能要事与愿违了。“以爱的名义投保”一开始确实让人眼前一亮,但是在经历了最初的冲动后,很难让新人有实在的行动。
市民陈小姐本想买这种爱情保险,但比较一番后她最终还是选择了普通保险,“刚开始听说时很想买,以为买了这份保险,如果爱情婚姻能够长长久久才能得到保险金,一方面可以看作是对彼此的承诺,另一方面也是一份责任约束,可是一了解很失望,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陈小姐说。
“这类产品卖得不是很好,看的多买的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业内人士跟记者坦言。该人士分析认为:归根到底是因为这些爱情保险不保爱情,只是戴了爱情的面具。寿险以人的生命存活为给付条件,健康险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给付条件,依此推理爱情保险应该以爱情的长久为保险标的,但是当前的爱情保险其实准确地应该称为“连生保险”,就是一张保单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的寿险,相爱的人购买这样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都有受益权,但是对爱情或婚姻并没有约束作用。比如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其保险范围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伤残保障、同时身故保险金以及分红等。
“产品本身是一个普通的传统分红险。”王志强说。
惊讶:爱情破灭了竟可拆分保单
非但不保爱情,此类爱情保险对爱情或婚姻破灭还设有一种“应急方案”——拆分选择权。这种拆分选择权是指,在两个人分手或离婚时,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比列将一份保单拆分成两份保单,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并且两份保单的保额总和和以前的那份保单相等。
“当时保险公司营销人员跟我介绍产品时,还大讲‘拆分选择权’,我真觉得滑稽,爱情保单应该对爱情破灭采取惩罚的立场啊,两个人不能坚守应该拿不到任何保险金才是啊。”陈小姐说。
不过,保险公司对陈小姐的这一想法表示无奈,“扬州市场上曾经出现过这样的爱情保险,但是因为离婚率上升,退保的人
很多,保险公司无利润可赚,只好停售”。
据了解,这就是太平洋人寿曾推出的一款“金婚银婚保险”:夫妻双方只要各掏100元,如果两人一直不离婚,“恩爱金”会随忠诚度直线上升。比如,交保费100元,20年时可领500元;30年时可领1088元;50年金婚时就可领6800元,并加送金婚纪念金戒指一对。但如果夫妻俩坚持到了第19年仍然离婚,将拿不到一分“恩爱保险金”。因此,随着离婚率上升,不少夫妻选择退保,保险公司只好停售该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此类爱情保险之所以有‘选择拆分权’,也是顺应市场之举。
支招:新婚夫妇购买保险应注重重疾和意外
既然当前的爱情保险“保爱情”已经名存实亡,那么这类保险还有购买价值吗?
“购买这类产品的好处就是比夫妻两人单独投保要便宜些,可以节省10%-20%的保费。”王志强说。比如31岁的男性和27岁的女性投保“世纪同祥”,20年交费,基本保额10万元,则年交保费为4260元,而如果单独购买类似的分红险,则年交保费总额为5000多元,节省保费17%左右。
但是王志强提醒:购买这种保险虽然两人都是被保险人,但是其中任何一个人死亡,保险公司给付后,保险合同就终止,另一个人就不再享有保障了。
对于新婚夫妇,保险业内人士建议,投保不要看重名称是否浪漫,应该注重实际,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配备保险,并且主要配备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配备的保险金额可以比照两方面来设立,“一般新婚夫妇都有房贷,配备的保险金额应该与贷款额度相当,即使没有房贷,重大疾病保险不应该低于10万元。”王志强说,此外,一般来说,家庭中男性配置保险金额应该大于女性,如果经济上有限制,养老保险等储蓄型险种可以暂缓配置。
贾静雯、孙志浩——争女争产上法庭
结婚时间:2005年
离婚时间:2009年
离婚原因:绯闻+家庭暴力
都说“豪门深似海”,但自认聪明的贾静雯“偏向虎山行”。2005年,贾静雯未婚先孕,入豪门的第一步竟是被要求验腹中BB的DNA,就这样她也义无反顾地与孙志浩结了婚。但其实,婆家一直在埋怨讨了个没学问的媳妇,男方也多次被证实朝三暮四,偏偏贾静雯又不甘心遵夫家旨意了断自己的演艺生涯,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危机四伏。
直到2009年4月,贾静雯召开发布会声泪俱下痛诉丈夫带走女儿,婚变终于全面爆发。此后,贾静雯赴美寻女并与孙志浩办理离婚手续,争女大战也随之展开。曾经的恩爱覆水难收,4年的夫妻情分也变得薄如蝉翼,离婚后,两人各展神通欲置对方于“不复境地”,为争夺女儿梧桐妹的抚养权闹上法庭。贾静雯为此倾尽积蓄,一度生活陷入困境,孙志浩则不惜背负骂名,除决意向贾静雯讨回房子及聘金外,还要求瓜分贾的婚后财产2600万元新台币。
贾静雯在看到孙志浩的索产要求后,也气极地发声明披露家暴事实及金钱纠葛,强调曾汇款160多万元新台币还给孙家,而孙志浩并未付给她和女儿任何生活费。至此,一场离婚大战已开始上演。
马琳、张宁益——“挤牙膏式”分财产
结婚时间:2004年
离婚时间:2009年
离婚原因:感情破裂+疑似“小三”
乒坛国手马琳的婚姻从“雾里看花”到大白天下仿佛是一场意外,马琳甚至在众目睽睽下说出“登记不算结婚,摆了酒才算”的经典语录,这场漫长的离婚之战已持续了近一年,直到现在仍不断有爆点出现。
马琳2004年与女演员张宁益结婚,但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生活中摩擦不断,且两人时常聚少离多,矛盾日益激化。马琳从2008年12月开始就没与对方联系,同时提出过分手。但张宁益没有同意,随后马琳埋头于比赛任务,一直到2009年5月才通过短信与张宁益联系,与她商量离婚事宜,无奈张宁益依旧不同意,于是,马琳在去年7月将离婚诉讼申请交到法院,并要求分割双方在北京亦庄的一栋洋房(估价上百万元)。
法庭上,张宁益失声痛哭,称两人感情并未破裂,并指曾有人要卖马琳与“小三”的照片给她,但她想让马琳回心转意,因此没理会。马琳也在公众面前爆出那一句“登记不算结婚”的金句,此后两人的离婚战争一直没完没了,焦点则是财产分割问题。据传,张宁益本来只打算找马琳要一套房、一辆车就行了,但马琳只答应把亦庄的房子作价100万,分给张宁益一半;后来马琳又答应给张100万,就这样谈一次给一点,挤牙膏式的财产分配令张非常不满。于是,张宁益又将矛头指向马琳“隐瞒财产”,一场财产分割“攻防战”又悄然开始……
钟镇涛、章小蕙——吵到死都行
结婚时间:1987年
离婚时间:1999年
离婚原因:经济危机
如今已与女友范姜育有两女、幸福满满的钟镇涛(阿B),对于与章小蕙的那段婚姻却一直“不能提及”。2008年阿B的自传《麦当奴道》出版,10万字的书,那段婚姻他只写了几千字,他甚至恨恨地说:“还有好多事可以写,不用特别写这段婚姻!我可以开记者会吵架,吵到死都行,写几千字已经很保守了!”
章小蕙是阿B生命中一个“特别”的女人,当初两人大排场的婚礼令多少人羡慕不已。不过,秀尽恩爱的两人最终也逃不过“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宿命,在阿B面临破产之时,两人宣告离婚。事后,两人数度在公开场合互相数落对方,阿B指是章小蕙挥霍无度才导致他破产,章小蕙则指对方不负责任,经常因为一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与她争执。
从相遇、结婚、离婚到互视为仇人,这一段婚姻揽括了爱情、亲情、外遇、金钱等元素,曾被港媒比喻为“一部精彩绝伦、高潮迭起的八点档时装大戏”。最令人慨叹的是,双方眼中至今仍容不下半点彼此,阿B接受采访大爆章小蕙当年购物挥霍的疯狂,更毫不犹豫地说“最好不要再见”,而章小蕙也被传早已视对方为仇人,决心和他“老死不相往来”。
袁立、赵岭——反目下战书
结婚时间:2005年
离婚时间:2007年
离婚原因:父母阻扰+感觉落差
袁立与小她两岁的演员赵岭2005年在拍摄电视剧《大校的女儿》中因戏结缘,姐弟恋之后闪电结婚。这段恋情开始并没得到赵岭父母的同意,他们不断给赵岭施加压力,致使两人之间常有不愉快发生。后来经过赵的努力,袁立才又和他在一起,但好景不长,回到北京后的生活让袁立感觉跟拍戏时落差很大,赵岭之后也被爆因单曲反响不好常常喝酒解闷,两人因此频繁吵架,最终导致分道扬镳。
离婚后,袁立很快被拍到身边有新的神秘男子出现,而赵岭则与其反目成仇。2008年3月21日,赵岭的博客中向袁立发出一封“永不收回的战书”,宣称两人已由恋人变成仇人。博文中通篇使用讽刺语言,大骂女方“不要脸”。据推断,可能是袁立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起诉书,还曾对外说赵岭“是一个无能者,一个酗酒者,一个想借其出名的人,一个没有话语权的人”,才引起赵岭极大的不满,他在文中还宣称“从今天起我将决定当一名恶人,好好惩罚你这个无辜的善良的女孩子”。
从爱人到仇人,仅仅2年多的时间,而这一次公开的宣战,伤害在他们眼里已无足轻重,为争一口气,两人不惜赔了爱情输了风度。
赵雅芝、黄汉伟——争子对簿公堂
结婚时间:1975年
离婚时间:1980年
离婚原因:没有共同语言
赵雅芝是港姐选美出身,1975年成为TVB艺人,同年嫁给了首任丈夫黄汉伟,那年她才21岁,随后又生育了两个儿子。但据传两人这段不成熟的婚姻很不幸福,芝姐与医生丈夫之间没有共同语言,最终难以长相厮守而自然分手。
但两人却在离婚后反目成仇,闹得沸沸扬扬。据报道,当年为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赵雅芝无奈出面与前夫对簿公堂,最后儿子判给赵雅芝抚养。这一出离婚官司成为当年香港娱乐圈内最火爆的新闻话题。由于婚变加上打官司,有一段时间赵雅芝的情绪很低落,好在1981年年底,她遇上了人生的真命天子——黄锦燊。多年后,她回忆前一段婚姻时,感触最深的仍是无法磨灭的教训:“我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你必须很克制自己,必须非常非常理性,这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所以婚姻必须很谨慎地处理。”
苏永康、冯丽清——互指“找错了人”
结婚时间:1999年
离婚时间:2003年
离婚原因:经济危机
苏永康与新加坡籍太太冯丽清于1997年在新加坡相识,两人当时可谓是一见钟情,1999年幸福地拉埋天窗。婚后一段时间,两人的感情一直不错,冯丽清身家丰厚,2000年,她花1600万港元买下一套185平方米的豪宅,夫妻俩经常一身名牌外出,苏永康更在短短4年内拥有了3辆名车,包括宝马敞篷跑车、奥迪及保时捷。但苏永康涉嫌藏毒事件之后,为此罹患忧郁症的冯丽清放弃了保全他们这段童话式婚姻。
离婚后,花光自己积蓄的冯丽清陷入经济困境,转而向苏永康索取千万港元赡养费,两人因此差点闹上法庭。冯丽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婚后才发现苏永康不是她心目中所要的丈夫,因此以“不合理行为”提出离婚申请。声称将资金全部投资在这段婚姻产业中的她,将离婚后有关两人产业的分配也搬到法庭上进行,夫妻情分至此荡然无存。
面对饮恨的女人给婚姻下的极为残酷的定义——“他不是我该嫁的男人”,苏永康也狠狠地回应:“你也算开心了六年啊!”
郝蕾、李光洁——情同陌路
结婚时间:2006年
离婚时间:2009年
离婚原因:感情遇红灯
郝蕾和李光洁于2006年8月低调完婚,此后,双方事业均进入上升期,郝蕾的电影《颐和园》、《白银帝国》等均受到关注,而李光洁则凭借《立春》、《杀虎口》等影视剧进一步被认可,春风得意之时,他们于2009年初公开夫妻关系并高调拍摄婚纱照,向外界宣布将于2009年6月补办婚礼。
6月到了,就在大家认为他们正在为操办婚礼奔忙时,却传出了分手。预期中的婚礼没办成,郝蕾发出了离婚声明,声明中称两人已于当年4月分居,离婚手续将于国庆期间办理。
离婚后,郝蕾今年初被拍到有神秘帅哥秘密接机,李光洁也寄情工作,两人再无交集,甚至情同陌路,真正已到了“爱已成往事”的地步。而其实,离婚对两人的伤害还是显而易见的,在李光洁被爆出与女性友人夜游的照片时,郝蕾曾被拍到独自买药,且在街头情绪失控、当街痛哭,此后更遭爆料,称她为情所伤,一度暴肥。
范志毅、李倩——索巨款不留情
结婚时间:1995年
离婚时间:2007年
离婚原因:婚外情
前国足队长范志毅和空姐李倩的婚姻,曾经一度被看作是开启中国足球明星同空姐联姻时代的范例,但实际上,两人的婚后生活并不很完美,范志毅曾经和好友多次私下表示对于婚姻生活的失望,随后更因另一空姐李茏怡的介入,范大将军出轨,最终以离婚收场。
一开始,范志毅和李倩是和平分手,女儿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也达成协议,约定:“离婚后,男方向女方支付300万元人民币,在办理离婚手续后10天内向女方支付100万人民币;在2007年4月30日前再支付100万人民币……如果逾期支付,则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计收逾期利息。”两人后来的反目也正是因为这个“逾期”,据李倩介绍,范志毅在支付了约定的第一期100万元人民币后,后两期都未付。经多次催讨未果,李倩2008年将范志毅告上法庭。
根据当时双方的约定,范志毅一共需要支付217万元。李倩这次诉诸法律让范志毅再次陷入了极大的麻烦当中,法院曾主张两人庭外进行调解,但双方芥蒂已深,未能调解成功。(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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