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近日,福建省永春县委、县政府表彰了一批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国人寿永春县支公司荣获永春县第十二届(2008-2010年度)文明单位,李建立、苏丽娟荣获永春县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康志宁荣获永春县第十二届文明市民。
近年来,永春国寿坚持以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为目标,着眼于建设“一流的品牌、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队伍”奋斗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把文明建设贯穿于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客户服务等各个方面。在业务发展中,立足山区实际,重视保险宣传,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服务品质,加快发展步伐,拓宽农村保险市场。在队伍建设中,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塑造了享誉福建国寿的“永春精神”。在服务工作中,大力加强文明诚信建设,广泛推行优质文明服务,努力营造“真情暖客户、满意在国寿”的工作氛围。公司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司的号召,组织员工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永春国寿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快速发展,收到了内增凝聚力、外增影响力、提高向心力、发展生产力的良好效果。公司连续多年保持省级“青年文明号”,公司柜面荣获福建国寿示范柜面。员工队伍中涌现出一批荣获全省系统“国寿建功立业先进个人”、“双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福建国寿十佳柜面经理、福建国寿十佳柜员、福建省第五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系统优秀柜员经理之星等荣誉的先进典型。
(辜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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