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保险管理工作,杜绝极个别县(市、区)和少数学校甚至还有违纪违规现象的苗头产生,今日,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教育保险管理工作中,不得将保险经纪收入在法定经营机构体外循环,设立或变相设立“小金库”。
东南网4月19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保险管理工作,杜绝极个别县(市、区)和少数学校甚至还有违纪违规现象的苗头产生,今日,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教育保险管理工作中,不得将保险经纪收入在法定经营机构体外循环,设立或变相设立“小金库”。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伤害险等教育保险的管理,认真组织对教育保险有关工作的检查抽查活动,确保教育保险健康有序地发展。要正确行使管理职责,充分利用保险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督促学校科学评估校园风险、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设施、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最大程度促进和保障校园安全体系的建设。继续引入保险中介机构,构筑并不断完善风险服务平台。
通知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教育保险管理工作中,不得利用垄断资源、行政权力、行业优势以坐扣保费,截留保费手段获取手续费、回扣费或其它利益;不得以各种方式套取费用,或暗中收受保险公司不当利益;不得将保险经纪收入在法定经营机构体外循环,设立或变相设立“小金库”;不得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索取任何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