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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玉梅 马树强 记者 赵修彬】2013年夏,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三大江域同时出现超警戒水位的流域性大洪水,农作物损失严重。阳光农险为了迅速筹措大量的赔付资金,首先将公司投资的定投、基金等理财产品及时变现,并及时通知再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后按照再保合约进行摊回赔付。 收到再保险摊回赔款后,阳光农险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申请对2013年种植再保险摊回赔款办理结汇业务。由于金额较大,超过黑龙江省外汇分局的审批限额,他们在接到申请后,立即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加急请示,在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复后,及时给阳光农险办理结汇业务,为公司筹措赔款提供了便利的通道。 面对这场50年一遇的洪涝灾害,阳光农险作为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主要承办公司,积极响应,按照保监会,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省农垦总局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快查、快定、快赔”的标准及时开展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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