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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守住保险行业风险底线

2014-01-23 14:49:37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本报记者 高嵩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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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中求进防风险 改革创新惠民生

保险监管官员讨论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01-23 09:48:48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牢牢守住保险行业风险底线

□本报记者 高嵩

“保险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防范风险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还很艰巨。”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保险行业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降低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防范突发风险,关注新的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在对今年保险监管主要任务的部署中,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又一次被列在了首位。2014年,保险监管将重点防范化解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偿付能力不足风险、流动性风险及资金运用风险。


江苏保监局局长宋志华

创新方法化解“老风险”

“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依然是目前保险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江苏保监局局长宋志华表示。2013年,寿险满期给付达到1742亿元,其中,江苏满期给付金额约114亿元,占全国的8%。

宋志华介绍说,针对上述风险,江苏保监局早判断、早准备,重点围绕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一线监督指导、畅通信息沟通机制、快速处置风险苗头等五方面开展工作,印发《江苏人身保险业防范处置满期给付与集中退保风险工作指引(试行)》,建立旬报、月报制度,对高风险事件的处理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健全机制,工作总体运行平稳有序。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

而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等风险老问题,保险监管部门正在力求通过制度创新寻找新的解决之道。“偿付能力不足风险一定程度上表明行业在这方面的脆弱性。”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表示,今年保监会将对反复出现偿还能力不足的公司进行前瞻性监管,建立保险公司资本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安排使保险公司变被动为主动,加强资本金管理。新管理办法将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过程性的、全面性的监管。

刘峰还表示,对于财产险行业来说,目前存在一个较为明显的风险是农业保险的合规风险;隐性风险在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风险。前者,保监会将在今年花大力气抓业务规范;后者,则通过对开办公司数量及金额的审慎推进来控制风险。

与时俱进应对新风险

辽宁保监局局长高翠认为,近年来,保险行业风险形式发生变化,保险监管方式也需跟进。前些年,保险业的风险比较单一,主要就是由于保险机构的粗放式管理引发的经营性风险。但是,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诸如声誉风险、定价风险、投资风险、案件风险等新风险正在逐步显现,并且具有很高的复杂性、关联性和系统性。

北京保监局局长郭左践认为,除了寿险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外,行业更需关注投资风险。随着投资新政的不断出台,投资领域和比例不断放开,投资风险会逐渐显现。如何保证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将是一个重要问题。

针对资金运用风险面临的新课题,2014年,保监会将把监管重心由事前监管转移到事中事后的监管上,并着力构建“一个基础、五个工具”的资金运用监管新框架,即在加强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管、资产负债匹配、资产认可等监管工具。

同时,去年以来,市场资金趋紧逐渐成为常态。一些保险公司的高现金价值业务增多为行业带来新的风险点。高现金价值业务的存续期通常为一两年,甚至只有3个月,而匹配的资产一般超过2年,这种“借短贷长”的资金运用形式使得流动性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加大。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2014年,保监会将会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规范和疏导高现金价值业务,同时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信息登记,披露投资资产信息。

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尽管保险行业发展中不乏各类风险点,但参加此次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多位人士都认为,保险行业抵御各类风险能力正在逐步加强,保险行业风险总体在可控的范围内。

刘峰认为,目前行业可见的系统性风险并不明显。以前,行业曾担心的普通寿险产品预定利率放开后会有大量的退保,但事实上并没出现,消费者和保险公司都是理性的。即便是行业最主要的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由于行业在这方面已经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风险基本也是可控的。

宋志华表示,保险行业与各相关方的协调日益顺畅,相关制度建设正不断完善。近年来,江苏保监局先后与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民法院建立了案情通报、会商、刑事判决信息移交等制度。近期,江苏保监局还制定并下发《江苏保险业案件调查工作办法》《江苏保险业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在案件调查、风险排查等方面的行为和程序。

郭左践表示,对于行业风险的防范,既不能无视风险,也不能夸大风险。要推进改革就会有风险,保险监管的“防风险”这根弦会一直拉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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