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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让每一个农民都拥有保险保障”的目标迈进

2014-02-25 10:06:14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徐子凯 李彬 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向“让每一个农民都拥有保险保障”的目标迈进

——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纪实

 

《国务院新皇冠体育: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明确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当前党和政府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大背景下,商业人身保险在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中究竟能为老乡们做些什么呢?带着这个疑问,笔者走访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了解到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小保险、大作为”的发展历程。

秋冬季节,河北国寿保险宣传进乡村,受到广大农民的热切关注。

广覆盖 多保障

针对农村保险市场特点,中国人寿公司相继推出“新简身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新农合意外险”等一系列惠农产品,产品针对性强,社会反响热烈。这些产品的推出,既体现了中国人寿响应政府号召、关注低收入人群保险保障情况的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又展示了中国人寿引领行业、造福于民的人文情怀。

2013年是河北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第五个年度,这一年,河北国寿在以往试点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优化服务、加快发展,有效扩大覆盖。由于这一险种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且主要保障意外风险,受到了广大农民的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推广工作获上级公司的肯定。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村小额保险累计承保客户535.5万人。其中,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客户211.9万人,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客户44.9万人,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客户91.7万人。累计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客户提供保险保障165.7亿元,赔付保险金9297.6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因意外返贫的风险。此外,河北国寿还通过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意外险的方式为广大新农合参保人群提供了意外保障。自2010年开办以来,累计承保新农合参保人群468.1万人,提供保险保障1510亿元,赔付保险金2668.5万元,逐步形成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互为补充的农村医疗、意外保障体系,成为商业保险公司服务“三农”、构建多层次农村保障体系的有益尝试。

广布局 优服务

服务“三农”,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必须要依托扎根于农村、乡镇的服务网点。农村营销服务部是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植根在“两乡”(乡镇、乡村)的战斗堡垒,是国寿公司优质服务的承载平台。一直以来,河北国寿致力加强农村网点建设,扎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发展基础,进一步强化农村网点星级建设,提高网点辐射周边、带动业务发展的能力。截至2013年底,河北国寿共有农村营销服务部1234个,乡镇覆盖率达63%,基本能够实现对全部市场的整体覆盖。全省共有18391名农村营销员服务、工作在农村一线市场,为广大农民客户提供着完备的保险服务。通过不断强化营销服务部星级创建水平,2012年底,河北国寿共获评总公司保险先进村5110个,其中“五有”保险先进村17个,一级保险先进村186个,二级保险先进村4907个。星级网点建设和服务能力较以往年度有显著提升。特别是借助中国人寿“1+N”服务品牌这一载体,公司不断扩大“1+N”增值服务在农村市场上的渗透度,将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1+N”进县域活动,以服务孕育、培育市场,公司服务农村客户的能力显著增强。

广发展 强力量

随着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为代表的县域保险服务的不断发展,县域保险已经成为支撑和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2年,河北国寿连续四次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年度金融贡献奖,这与河北国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方位服务“三农”密不可分。2013年,中国人寿系统在河北省召开“全国系统2013年县域保险工作会议暨小额保险全面推广研讨会”,全国除西藏、深圳分公司之外,所有省、直辖市分公司县域保险工作者汇集河北交流工作经验,这也是对河北国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的充分肯定。

河北国寿坚信,随着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新皇冠体育:的刺激农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及生存条件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将持续的影响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保险业务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同时,随着社会对农民保险保障情况关注程度的不断增加,商业寿险作为农村保险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力量,将得到政府更大的肯定和支持,发展的政策环境将更趋优化。河北国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将立足于农村、服务于农民,向“让每一个农民都拥有保险保障”的目标积极迈进,在服务“和谐河北”“幸福河北”的建设中结出更加丰盛的果实。 AD

政策链接

中国人寿在西足里村的驻村服务员向村民宣传小额保险。

1、【2008年】,保监会《新皇冠体育: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8]47号)文件明确首批选择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九省(区)的县以下地区开展试点。首批试点的九个省(区)保监局,要根据辖区农村保险业发展和试点公司实际情况,与试点公司共同商定符合条件的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

此文件正式拉开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的序幕,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2、【2009年】,保监会《新皇冠体育: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通知》(保监发[2009]59号)简要总结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启动一年来的发展成果,指出在创新产品、探索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农民保险意识、扩大保险覆盖面、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安全方面等取得了初步成果。为促进进一步发展,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增加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作为试点区域。

此文件肯定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一年来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加快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步伐。

3、【2012年】,保监会《新皇冠体育: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2]53号)提出持续推进保险服务的普惠性目标,让广大低收入群体能够享受到保险服务,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保护辛勤奋斗的致富成果,履行人身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服务。

此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原则和服务对象,对产品、服务、支持政策以及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典型案例

廊坊市文安县新镇田各庄村民获得理赔款后,向中国人寿赠送锦旗。

1、被保险人王某,2011年8月在中国人寿保定分公司投保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并附加国寿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金额共计87000元。2011年11月20日,王某在满城县某纸厂内休息时被叉车扎伤,经满城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中国人寿保定分公司在接到报案后,经调查核实确认后,赔付王某家属80603.32元。

2、被保险人张某,2012年8月11日在中国人寿承德分公司投保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并附加国寿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金额共计70000元。2013年6月4日,张某外出拉木头时,在交叉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翻入道沟,造成张某重伤,后经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中国人寿承德分公司共计赔付张某家属64589.14元。

3、被保险人李某,2013年3月9日在中国人寿张家口分公司投保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60000元。李某2013年8月7日在赤城县某村施工工地修路,因压路机侧翻致使李某被压于车下,救出后送至赤城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张家口分公司经过理赔调查,认定属于理赔范围,共计赔付死亡保险金60000元。

4、被保险人武某,2010年5月12日在中国人寿邢台分公司投保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60000元。被保险人于2010年7月4日在自己家中用电动滑轮往房顶上运玉米粒时不慎连人带电动滑轮一起从房顶跌落,造成被保险人当场死亡。中国人寿邢台分公司共计赔付死亡保险金60000元。

知识链接

河北省启动农村小额保险新闻发布会现场。

什么是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农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类型包含普通型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主要服务对象有哪些?

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与其它保险产品有什么不同?

1、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设计应结合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确保价格低廉、条款简单明了,除外责任尽量少,核保理赔手续简便。

2、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10,000元,不高于100,000元。其中,定期寿险,以及除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合的补充医疗保险以外的健康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高于50,000元。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不得低于1年、不得高于5年。其中,团体保险的保险期间应为1年。

为什么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风险;有利于完善农村的灾害救助体系,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利于完善农村的金融支持体系,有效分散和转移农村金融部门的贷款风险,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有哪些作用?

一是为政府排忧解难,有效服从服务于农村和农民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承担责任、贡献力量;

二是为民众提供保障,降低农民风险损失,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三是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繁荣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

四是促进农村文化建设,通过保险知识普及、农村保障范围的覆盖扩大,让保险关心个人、关爱社会的功能在农村大地和农民心中生根,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有哪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

目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在售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已经多达16个,以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意外费用补偿类产品为主,主要包括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型)、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农村小额交通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国寿农村小额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等,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

背景链接

秋冬季节,河北国寿保险宣传进乡村,受到广大农民的热切关注。

【国际】

国际经验表明,在广大农村,单纯依靠提供小额信贷和储蓄工具这些金融支持手段还不足以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印度、孟加拉国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根据其农村人口缺乏保险保障的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地区引入小额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解决农村人口保障的一种有效手段,引起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的高度关注。目前,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探索用小额人身保险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服务。

【国内】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开办小额人身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极为突出。为此,2008年初,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对我国中西部8省区432个行政村开展小额保险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中西部农民对小额意外险和小额定期寿险有着强烈的需求。具体体现在:一是家庭小型化、收入低,以及外出务工从事高风险行业等因素使中西部农村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二是价格和服务等因素使中西部农村人身保险的覆盖面还很低;三是当地农民非常希望每年缴纳50到100元的保费,在发生事故时能获得几万块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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