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及总公司运营部下发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V2.0)》、工作通知书[2014]10号文件要求,为保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百年人寿福建分公司特制订相关客户服务工作部署,具体如下:
一、网络线上、线下活动推广
(一)线上活动:微信互动答题送保险、微博推送宣传,
具体活动内容:
1、 微信互动答题送保险
① 活动形式:利用百年人寿微信服务平台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互动问答,答对的客户可获赠公司电销产品,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宣传投诉维权知识;
② 宣传渠道:百年人寿微信订阅号,百年人寿微服务;
③ 赠送产品:电销渠道 安顺宝C款;
2、官网宣传
公司官网更新网页背景,宣传公司诚信经营的理念。
3、 微博推送
① 发布公司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重点宣传公司自有的投诉维权渠道;
② 包括投诉维权电话95542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信
箱;
③ 发布3·15期间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宣传3·15期间的相关活动信息。
(二) 线下活动:公司办公职场宣传,参加当地监管组织活动:
1、 公司挂以主题为“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横幅,摆放3·15投诉维权服务易拉宝;
2、 职场内全天播放有关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的宣传短片,客户服务中心柜面大厅摆放保险消费知识系列手册;
3、 积极参与当地监管组织的3·15宣传活动,在活动中积极宣传公司诚信经营的理念,传递正能量。
二、 “3.15”期间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为“保险消费者权益宣传月”,公司学习并了解《重大及群体性保险消费投诉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内容,一旦发生重大投诉事件,需马上启动紧急预案程序,避免事件进一步恶化。同时按照保监会下发8号令及总公司下发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做好日常投诉处理工作,保持投诉渠道畅通,投诉流程顺畅;清理信访投诉未办结案件。同时提高投诉处理人员的敏感度,如接到媒体采访要求,立即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
三、 开展保险消费者接待日活动。
公司在“3.15”期间内增加总经理接待日次数,由原来的每月一次改为每周一次,且发送公司外网进行公告,增进与保险消费者的沟通,切实增进与保险消费者的交流,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促进公司投诉业务的良性发展。
四、 启动保险消费者服务长效行动。
结合人身险客户真实性排查工作,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 ,启动保险服务满意度调查,同时完善客户信息。公司续期人员应对失效保单及孤独保单进行客户回访,加强报怨风险排查。
五、 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公司百年学堂的平台,开设“3.15专题”和“反洗钱知识普及”的主题分享,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保险知识、普及保险理念。
六、 处理客户投诉的要求
1、 公司当天受理的客户投诉必须当天展开处理工作,并在承诺客户的时间范围内处理完毕;不能按时处理完毕的,需要提前向客户做好说明解释。
2、 紧急情况下:在机构处理权限范围内,经机构总经理同意,可以先行处理、后补签报;超出机构处理权限范围的,经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同意,可以先行处理、后补签报。
3、 接到当地保监、保险行业协会或消协转办的投诉,需要立即主动与投诉客户取得联系,安抚客户情绪并立即展开处理工作,力求将事态转向好的方向,同时在客户问题处理完毕的第一时间内上报监管部门做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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