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5日,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天津召开。会议要求,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解决好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和妥善处理的问题。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医疗秩序明显好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自2010年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了综治、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保监等部门协同参加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要模式的第三方医疗纠纷化解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3396个,人民调解员2.5万多人,55%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了政府财政支持。2013年共调解医疗纠纷6.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8%,有力地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要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要持续深入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暴力伤医行为实行“零容忍”;另一方面,要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制度框架,以社会治理的思路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解决好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和妥善处理的问题。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医疗秩序明显好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会议强调,要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一要切实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工作,努力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二要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三要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四要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创新。五要做好医疗纠纷投诉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投诉管理,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要实现医疗投诉管理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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