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首成产品报备主体 机构、人员改为备案管理
保监会三举措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
本报讯【记者 李晓波】5月19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中国保监会办公厅新皇冠体育: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通知》,出台三项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的创新举措。据了解,这三项举措涉及机构、高管、业务等重要领域,力度之大在业内也尚属首次。
三项举措分别为: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备案后会员公司可以自主使用;取消在沪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再保险公司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取消自贸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三大举措的出台将大大增加上海自贸区保险业的活力,也将对上海自贸区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在中国保监会发布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高度强调了保险业发展对于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性。
航运保险协会首次成为报备主体
据了解,《通知》颁布前,只有保险公司才是航运保险产品的报备主体。颁布后,保监会增加航运保险协会作为报备主体,同样的产品由航运保险协会报备后,会员公司即可自主使用,不需要再向监管部门报备。
“首次允许行业保险协会作为条款报备主体,首次允许保险公司自主使用协会报备条款。”对于《通知》在航运产品监管上的创新,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用两个“首次”做了概括。“《通知》意在鼓励发挥行业组织优势,有利于激发航运保险产品创新活力。”他说。
据悉,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作为国内第一家专业性的保险行业协会,在去年底正式成立。目前,全国约40%的财产保险公司已加入其中,包括6家航运保险营运中心。2013年,上海地区航运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的25%,其中船舶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的44%。
“虽然上海航运保险业务已经全国领先,但是与国外机构相比,差距仍然较大。《通知》的出台,将提升航运保险产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效降低保险机构的报备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国内航运保险的国际化水平,增强国内航运保险机构的谈判议价能力。”裴光表示。
机构与人员审批改为备案制
《通知》出台后,上海地区的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和再保险机构,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将完全由公司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决定,只向监管部门报备即可,不再需要审批。“这不仅是机构监管方式的转变,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机构准入效率。”裴光介绍,《通知》首次允许航运保险营运中心设立分支机构,也开创了功能型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先河。
《通知》还将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该政策覆盖了区内所有类型的保险机构的支公司,这也是保监会首次取消对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事前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
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共有249家支公司,保险支公司的高管人员需要经过高管人员资格考试和申报审批两个环节才能任职,需要提交多项资质材料并经过20个工作日的时间,才能批复。该项政策实施后,保险公司可以自行选择、自主任用区内支公司高管人员,免去申报审批流程的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有效提高了区内保险支公司人才使用的便利性和灵活性。
树保险业简政放权标杆
去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同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为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对上海保监局提出的有关事项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包括八项内容,被业内称为“保八条”。
据悉,目前上海自贸区内已经聚集了包括中外资、产寿险在内的各类保险机构。截至4月末,保险业为区内6346家企业提供了保险服务,覆盖率近40%。提供财产险风险保障约5200亿元,提供人身险风险保障约1850亿元。
“此次举措的出台也是对‘保八条’的一个细化和落地。”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目前正值保险业制度创新、简政放权的起步阶段,此举不仅为上海自贸区的金融业发展带来示范作用,也将为保险业的简政放权树立标杆。
“下一步,上海保监局还将根据上海自贸区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动新皇冠体育:政策细则的制定和出台。通过上海自贸区保险市场制度创新,推动保险行业更好地服务自贸区发展。”裴光指出,随着本次三项举措的出台,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外资保险机构、直保和再保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等,积极踊跃入区发展。上海自贸区也将成为保险业改革创新的试验田,成为保险业服务和推动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重要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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