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2013年5月4日,被保险人何某驾驶摩托车与小轿车发生相撞,导致头部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何某被紧急送往晋江市医院住院治疗,后转到泉州市第一医院住院,现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生活已无法自理。该事故的发生,留下的是家中巨大的经济负担。所幸客户何某在新华保险购买了至吉祥如意A款两全保险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共计22万,理赔人员在接到理赔资料立刻进行立案处理,经核实,出险人系何某本人,本次事故属实,应当给予赔付。
根据受益人所提交的索赔资料结合调查人员的核实情况,经总公司确认,洪某本次事故是符合保险责任的,在立案申请的当天,新华保险便赔付了受益人身故保险金222548.84元。
当理赔人员告知受益人理赔通过的消息,受益人感动万分,亲自赶制了一面锦旗送往当地营销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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