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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规经营为基础 以有效益发展为导向

2014-07-17 11:10:17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特约记者 何崇伦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以合规经营为基础 以有效益发展为导向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创新行业自律

    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重视服务。图为该公司人员在车险查勘现场。

    □本报特约记者 何崇伦

    保险业如何创新行业自律?这是近年来保险业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川保协”)重点探索的问题。川保协围绕创新行业自律服务方式,多次组织到会员单位调研、召开研讨会、交流分享会,提升对创新行业自律服务的认识。川保协出台了加强四川省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工作新规定,并在“诉调对接、道交联动”等实践中创新自律服务模式。

    6月20日,川保协组织全体产险会员单位召开了四川财产保险行业高峰会,探讨新形势下改善行业自律的问题。

    提升从行业自律到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认识

    行业自律、规范经营,不仅关系到各家保险公司切身利益、行业整体效益,更关系到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是否落到实处。座谈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只有行业自律了,市场规范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四川保监局局长赵衍亮在讲话中指出,今年四川财产保险行业实现了平稳发展,效益增长明显,业绩不俗,但在未来工作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的方面:一是高度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近期四川保监局在对15个市(州)的走访过程中,当地消费者、政府、金融办反应最多的问题集中在理赔方面,惜赔、拒赔、少赔等问题屡屡发生,导致保险行业形象不佳,希望保险公司能够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换位思考。二是依法合规开展自律。

    赵衍亮表示,合规的主体是各保险公司,希望各公司能自觉遵守行业制定的各项自律措施,四川保监局坚决支持协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自律工作。他希望各保险公司积极支持各级行业协会的工作,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行业交流,增强行业团结,共谋行业发展,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自觉维护行业利益,坚持依法合规、增强公平竞争意识;要切实做到规模和效益同步增长,要识大体、顾大局,努力促进四川财产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从传统的价格自律向经营行为规范自律转变

    过去保险行业对险种开发、费率厘定、保单条款以及保险责任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的自律,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从反垄断法的角度看,涉嫌价格垄断。新形势下的行业自律要以合规经营为原则,以数据真实为基础,以有效益发展为导向,走稳健经营、诚信服务、科学发展之路。

    四川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文雄向与会者介绍了当前四川省财产保险市场现状及未来行业自律工作思路。他指出:今年四川省财产保险市场总体运行情况较好,无论是与去年同期相比还是与今年一季度相比,财产保险行业的承保利润都呈现大幅增长,全行业共实现承保利润7.87亿元,接近去年全年财产保险业总盈利水平,超过半数的产险公司实现了全险种盈利。文雄希望各财产保险公司继续保持理性经营观念,努力优化险种结构,进一步加强各理赔环节的风险管控,保持当前“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针对当前车险市场中存在的价格竞争及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理性竞争行为,协会将持续深入地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文雄表示,下阶段的车险行业自律将坚持以经营效益为导向,遵循依法合规、公平竞争两大原则,重点关注“条款费率报行不一致、费率因子未据实使用、财务数据不真实、车险赔款到卡制度未落实”等四个方面的违规违约问题,并将对“在川经营车险业务3个自然年度及以上,且全省车险业务连续2个自然年度亏损的,同时亏损金额在同类公司中排名最高的前两名;市场反应强烈,有三家会员单位联名举报的被举报单位”开展检查。

    从“要我自律”向“我要自律”转变

    过去行业自律往住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开展,现在是各会员单位从节约经营成本等自身发展需要规范自律。

    “赔款到卡”作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堵塞漏洞、降低成本的重要举措,备受各界关注,但长久以来不少公司因碍于与4S店的合作关系不愿贸然行动。今年以来随着规范经营监管力度加大,规范经营意识提升,“赔款到卡”统一行动的呼声越来越高。川保协会员单位一致通过决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在四川全省行业实施“赔款到卡”工作。

    分管协会秘书处财险工作的副秘书长蔡剑就2014年7月1日在四川全省统一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工作进行了宣导,要求在实施中,要落实好“三级责任制”,即:市(州)级机构;市(州)协会;省级分公司的责任制,确保属地、条线的协调指导。在理赔实务中,“快处快赔、先行赔付、大案预赔”需要落实到位。要切实解决好每一个个案的咨询、投诉,高度重视,分类解决,稳妥处理。

    针对近期社会上流传的 “从7月1日起,四川省内的车辆若出险要维修理赔,车主可能需要自己先行垫付维修资金,并自行备齐资料申请理赔,而4S店、修理厂等第三方机构则没有了代为索赔的资格”的传言,蔡剑副秘书长在近日接受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时指出,7月1日起4S店不得擅自代领车险理赔款,新政执行后4S店仍可提供代赔服务,但“代领”理赔款需提供车主的委托公证书,违规代收赔款将严惩.无委托公证书的最高可处违约金20. 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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