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厅局长谈保险”系列访谈之八
食责险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访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胡晓抒
□本报记者 祖兆林
从苏丹红、瘦肉精猪肉、三聚氰胺奶粉,到地沟油、染色馒头、皮革奶……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如何为中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护航?江苏在全国率先以安全责任保险化解食品安全赔偿问题,并探索实行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事前防范、事中减损、事后快赔”的运作机制。日前,记者专访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胡晓抒。
胡晓抒介绍,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之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民生幸福工程、生态文明建设等大局中统一谋划和部署,并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和全面深化改革范畴。近年来,全省保持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就迫切需要在持续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进一步创新食品安全工作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政策举措,特别是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新路子,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发挥保险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的功能作用。
早在2008年7月,江苏长安责任保险就与江苏省工商局联合在扬州广陵区举行签约仪式,首批30名个体经营户代表签订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保险保单,标志着我国责任险产品向服务新农村迈出了第一步。扬州、常州、镇江和苏州等地工商部门也推动辖内食品流通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为此,江苏省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为试点省份,率先开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校园餐饮场所责任保险于2008年10月在南京江宁区和苏州吴江市试点。两地180余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办理了该项责任保险,累计保障金额1.98亿元,开创了全国校园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先河。泰州、淮安、常州等地区也相继开展了试点,截至2013年10月底,校园餐饮场所责任保险累计保额16.67亿元。
自2008年7月签下国内第一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保险以来,全省13个省辖市均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企业涵盖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
胡晓抒介绍,在食品安全领域推行责任保险制度,得到了政府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要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在部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试点工作。今年地方“两会”期间,江苏保监局提交了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的提案,还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媒体上宣传典型案例。江苏省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确实起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体现了保险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职能,也为保险业服务“三农”、构建平安江苏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江苏模式的重要经验,彰显了保险的意义:不仅在于事后补偿,更要事前预防。以承办食品和餐饮安全责任保险的江苏长安为例,该公司就通过进行流程管理,预先防范风险,如定期召开餐饮企业座谈会、赠送消毒柜、进行夏季防鼠防蚊、作案例通报等,还帮助企业对采购源进行严格登记和把关。
胡晓抒说,日前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修订草案增设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规定“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从法律上明确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体现了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思路,对于强化企业责任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保险业深度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胡晓抒表示,下一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和江苏保监局等有关方面密切合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在江苏的实施,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助力食品安全监管,惠及新皇冠体育:消费者,推动江苏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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